2004年,一个名叫匿名律师的博客网站在美国律师界引起了强烈震撼。版主日志再清楚不过地表明:金钱、权势和欲望严重扭曲了一个美国律师的灵魂。“他把律师事务所看成自己的家----他搅掉了太太的晚餐聚会,他不在乎儿子的生日。他在内心一点也不满意现在的工作,但是,他又贪恋高薪和合伙人的头衔,他被这些东西牢牢地套住了。”“在那个等级体系内,他看不起位阶在自己之下的任何人,包括:那些阿谀奉承的暑期实习生、想用工作时间给穷人提供服务的带有理想色彩的帮办、厚着脸皮怀孕的女帮办、摔坏了客户赠送给他的水晶匾额的秘书。总之,此人是一个小心眼、老油子、性别歧视主义者、惨兮兮的可怜虫、被高薪喂肥的公司马屁精。”(Revealing the Soul of a Soulless Lawyer, NYT,Dec.24, 2004) 尽管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是,在美国公众的眼里,这就是律师形象。另一方面,在大多数美国律师的眼里,制度按照它自身的需求,正在无情地改造人性,律师正在被塑造成一个没有灵魂,只知道按时计账的 “A.L.”----很少有人能够抗拒这种改造。“匿名律师”呼吁同行去寻找丢失的灵魂,反躬自责:“什么是你的道德底线?一个人为了金钱、地位而扭曲自我,这是否值得?”
1840年代,法国人托克维尔发表了著名的《美国的民主》一书。在赞赏美国民主制度的同时,托克维尔也指出:律师对抗了民主制度可能造成的“多数暴政”,犹如贵族在欧洲引领社会变革,律师在美国构成惟一能够反制民主社会的弊端的力量(Alexis de 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n, pp.263-64, 268)。托克维尔认为律师代表着法治----民主制度允许多数人占上风,法治允许每个人围绕自己的权利去提出和争辩法律问题,两者相辅相成。托克维尔不是凭空给美国律师涂上了一层浪漫主义的政治色彩,正是有些律师不断地制造“较真”案例 (testing case),善法才能从纸面上走进现实,恶法才不断面临诉讼的挑战,渐渐从法律文本和现实中消失,个人权利才能成为一个不断被发现和扩展的领域。美国律师界多少还有一些体面,正是因为有些不为金钱左右的律师在保全整个行业的脸面。一批优秀的律师实际是在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整个行业的声誉。写到这里,我想起不久前读到的一段关于张思之先生的评论,因为,这一段话十分恰当地概括了那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律师对于整个律师行业的价值:“如果没有张思之先生的出现,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中国的律师,正是他以坚定的道义担当和令人叹服的专业素养为这一职业挽回了荣誉。”(傅国涌:《张思之??中国律师界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