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官的呼吁:让我们共同呵护司法权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0: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离开律师岗位两年半之后,能够有机会参与中国律师论坛这样大型而热烈的活动,和曾经的同仁们交流,非常高兴,也倍感荣幸。






  作为一名具有近18年执业律师经历的法官,借此机会我想谈谈对律师和法官职业关系的一些理解与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

  法官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共同支撑着国家的司法大厦!

  以我的经验,绝大多数律师,希望所遇到的法官,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绝大多数法官,希望所遇到的律师,睿智敬业、明辨是非。这是律师与法官建立良性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法律职业者共同追寻的目标。

  在过去的20余年里,我国法律与司法体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法律职业者也经历了从主要是一批半路出家的法官、律师,到今天科班出身的逐步占主导地位的过程。正是这一过程,加上中华文明的人治传统与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我们才有更多的不完善与不如意----很多法官并不是因为其学识与品行的高尚而获得任命,而只是普通的工作安排;很多律师也是在未经必要的业务与道德素质培训的情况下,就把法律服务作为谋生与致富的手段----以至司法权威不高,法律服务的水平与诚信度受到质疑,与司法相关的腐败与丑闻时有发生。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全国各级法院与广大法官为维护司法公正所作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并通过改革法院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提升司法的能力和品质。

  进行了以权力制约为目标的法院内部机构改革,实现立案、审判、监督、执行的分立;

  进行了以庭审改革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减少审判的职权主义色彩,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实现法官的居中裁判;

  进行了以强化合议庭职能为内容的审判组织改革,减少审判的行政化色彩,实现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权的统一;

  进行了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的诉讼程序改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进行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案件管理改革,实现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特别是裁判文书的改革,对律师与当事人更具有直接的意义:其力图使律师、当事人的主张与观点,法官裁判的思路与依据,得到比较充分的阐释;从而使律师的思辩能力有了载体,使诉讼成败的原因看得明白,使暗箱操作、枉法裁判现象逐步失去存在的空间。

  我们还必须清楚地看到,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一支适应社会法律服务需求的、自律敬业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已逐步形成。

  司法活动为法官与律师提供了共同的人生舞台,树立司法权威,不仅是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不仅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价值取向,也是我们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根本。在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呵护司法权威,法官与律师重任在肩、义不容辞!

  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律师的职业素质,常常直接影响诉讼的结果。律师参与绝大多数重要、复杂案件的诉讼,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与法律顾问,帮助当事人决定诉讼请求的取舍、为当事人进行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可以说,当事人官司的成败系于律师!

  法官的职业特质与纪律,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关系准则,都使得法官不能过多地与当事人交流,向社会宣传自己的观点,无从对裁判作出更多的解释与说明,因此在司法权威尚待提高的社会环境中,法官有时不被理解,甚至被误解,是必然的。而律师正是法官与当事人、与社会这间的桥梁,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其对法律、法官、司法制度的了解,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律师获得。律师对法官、对司法的评价,直接影响当事人乃至社会对法官与司法的评价。可以说,法官与司法的权威毁誉系于律师!

  作为一个法官,我常常提醒自己,要对当事人双方的观点给予同等的重视,不要带先入之见审理案件,不要有任何使人对自己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言行。我坚信,大多数法官与我有相同的想法。

  我由衷地感谢我作律师的同事、同学、朋友对我的支持与理解,他们没有试图影响我作出有违公平与正义的判断。我同样坚信,大多数律师,都在自觉地呵护着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他们经常提醒自己,全面收集、分析证据,是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

  他们明白,准确提出诉讼请求与主张,是依法维护委托人权益的前提;

  他们给予委托人必要的法律指导,帮助委托人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他们自觉抵制不正当的要求,而不论这要求是来源于委托人还是个别不良法官;

  他们自觉遵守法庭规则,尊重法官权威,依法履行职责;

  当裁判作出时,他们帮助委托人正确理解裁判的内容,保证公正裁判得到服从。

  正是广大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法制环境在不断改善,司法权威在不断提高,使我们对建设法治社会充满信心。

  我从不讳言,当法官是我的一个梦想,在上大学法律系时,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十余年中,这一梦想没有改变,因此,当这样的机会来临时,我成为共和国的一位高级法官。

  肖扬首席大法官提出,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中选拔法官,这是未来法官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多年以来,有太多的中国法官辞职从事律师职业,我衷心期望,有更多的优秀律师充实到法官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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