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涛:媒体应当学会平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0: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关于著名电影艺术家孙道临先生在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时,提出要求收取被采访费的问题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有的认为应当正视孙道临先生提出收取被采访费的合理要求,并且将这一要求视为未来各新闻媒体应当面对的现象,甚至预见到今后被采访人收取被采访费,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另一方面,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被采访人索取采访报酬将损害公共知情权,并且提出假定被采访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因刑事犯罪接受审判的犯罪嫌疑人,乃至于在押的罪犯,如果提出索取采访费则不但加剧了媒体成本而且损害了信息传播的合理通道。对此一时之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于还有人提出因媒体具有的宣传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被采访者扩大了知名度,因此主张被采访者应当支付一定的宣传费用。后者已经属于普遍意义上的商业广告宣传,并非孙道临先生在接受电视采访时主张收取被采访费的本意,应当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我国目前尚无新闻媒体在进行采访时是否支付被采访者费用的法律规定,有关新闻方面的制定法尚属我国当前立法中的缺环。但是根据有关规定,限制采访者收取被采访者的费用,禁止有偿新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民事行为中,在没有相应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背我国现行法律精神,且不违背善良风俗,该约定应当受到保护。据此可以断定孙道临先生有权向新闻媒体提出收取被采访费的主张,新闻媒体可以接受孙先生的要求,得以形成他们之间的约定。同时新闻媒体也可以拒绝孙先生的要求,并且不能形成他们之间的约定,其前提条件是新闻媒体和孙道临先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如果作为国家官员,则其身份代表了他所在的官方机构。作为某种职务行为,被采访的结果应当由他所代表的官方机构承担,因此作为公权力的代表,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甚至于质询是他的应尽义务。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押罪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当尊重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押罪犯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人物或者事件进行采访时,除了报经司法行政部门的许可外,同样应当事先征得被采访人的同意。有些媒体将孙道临先生提出的收取被采访费的要求和采访国家官员,以及对司法案件的新闻报道混为一谈,实际上是偷换了概念的结果。孙道临先生虽然是艺术家,但并非国家官员,对其所进行的采访并非其职务行为,因此在判断是非时,应当首先尊重孙道临先生的自主选择。

  还有人认为孙先生所持以“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理由为孙先生接受采访是向公众提供事实真相和相关信息,因此不属于创作性劳动,谈不上知识产权。事实上作为孙先生个人并不具有所谓提供真相的义务,相反新闻媒体反而具有了解事实真相的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孙先生将其亲历亲为的经历,以口头形式所作的表达,显然不能等同于历史真相,应当看作经过孙先生加工整理的口述作品。媒体的采访是一种劳动,孙先生以耄耋之年,为我们口述那些极具价值的史料,更应当是一种备受尊重的劳动。只是这一次孙先生根据自己的权利,结合自己的年龄等客观情况,理直气壮的提出了应当受到尊重的合理要求,体现了一位老人的自信和勇气,足以令我们所有的后来者感到钦服。在现实生活中更常见的是忸怩作态,心中想要钱,奈何不张口。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提出将商业化的原则简单地推及,可能会导致金钱赎买新闻的现象得以泛滥,并且以防止“支票簿新闻”为由反对孙先生的主张。当然这些善意的见解理应受到重视,但是孙先生的主张与“支票簿新闻”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对劳动和知识的尊重,后者则是资本泛滥与伪新闻的滥觞。我们的一些新闻媒体及其个中人士,一方面享受着“行政体制内”的某些垄断特权,另一方面也同时希望在市场改革中分得一杯羹。这种两重人格,导致了一些媒体不断的寻租与创收,同时也必须显示出自己的地位与优越。越来越高的广告招标,在创造了一个个神话的同时,也必然将这些“市场成本”转嫁到所有的百姓头上。在我们阅览报纸,欣赏电视节目的同时,没有任何机会表达我们拒绝的权利,留给我们的只能是接受或是忍受,那么何以唯媒体部门可以独占权力与市场两大优势乎。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将视线划分为仰视、俯视、平视和斜视,仰视大意是目光自下而上,因此眼神中必然要透着几分卑微和崇拜,从而使上边的人得到一种被景仰的满足。还有一种叫做俯视,大意是指目光自上而下,从而使上边的人得到一种慰藉,使下面的人产生几许畏惧。第三种是平视,指目光平行的向外界张望,在平视者的眼中可以看出自信和果敢。目光平直者与对面之人无上下之分,无尊卑之别,四目相对,不卑不亢。至于斜视,文雅一点也被称作侧目而视,大体是说斜眼看人,不屑一顾的意思。我不敢说我们的媒体兼备了仰视者与俯视者的功夫,但是我却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够更好的学会平视,以平常之心、平等之心对待社会上的所有人。这让我想起一首颇为流行的歌曲“山上有个太阳,水中有个月亮,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应该仰视,还是俯视,哦……”

  学会平视,将体会到平等者的乐趣,而平等乃是缔造和谐社会的前提。不会平视,其实也不要紧,只是需要小心,说不定有一天会遭到别人的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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