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权利而斗争的中国律师——漫谈律师形象与使命(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23: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五方面 力戒麻木与浮夸


最后一个问题,我想讲一讲麻木和浮夸。我为什么最后要想到麻木和浮夸呢?我是这么思考问题的,开头我给你们讲一个人要知道自己的职业特性的两重性。最后呢,我认为大家都应知道,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最容易犯职业病。作为律师来说有哪些东西最容易产生职业病呢?

第一个是麻木,麻木症这个问题我深有感觉。在学校我这一辈子都是从事法学教育,改革开放以来也担任过法学教育的领导,我跟同学讲我说你们在学校慷慨激昂反对腐败,你们可以说反对这个反对哪个,这个不满那个不满,一当官之后,一当了法官之后比老法官还黑。学校学的时候赤子之心真是满腔热忱,但是一到了官场,一到了某些职业,他的赤子之心麻木了!我觉得我们现在学法律的人很大的一个危险我看就是缺少赤子之心,赤子,一个孩子的心最好,捡了一个东西马上拿起来给人,赤子这心这是很可贵的。

我们的律师应该说对于司法界黑暗腐败的问题应该是最先知道的。我说春江水暖鸭先知,司法腐败律师先知!那么法律的强大或者软弱,法律里面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律师最有亲身体会的,这是我们司法改革、我们法制建设动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你最先知道嘛,甜酸苦辣你体会得最深啊!但是我们有很多律师碰到这些东西忍气吞声,一句话不说,明哲保身,我不要求你们现在丢掉一切,冒了杀头的危险都去做捍卫法律的先锋,都做烈士,没这个意思。我看到一个消息有人对蛤蟆做了一个实验,把一个青蛙扔到开水锅里,一扔这个蛤蟆就跳出来了,那水太烫了。但是你把这个蛤蟆放到冷水里面,慢慢加温它舒舒服服地就死了,一点都不动弹还是闭上眼睛、舒舒服服的死了。我想这就是我们对于习惯、对于周围的环境逐渐就习惯了,习以为常了,习以为常就是麻木了,所以我就这个问题对于我们说来很值得注意。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老是在忧患中,她就有一个十足的动力老是要不断奋斗。一个人有些磨难,有些困苦他要不断地来奋进。如果都是在安乐的生活里面小汽车也有了,房子也很好了,东西也很多了,很舒服了,生活很富裕了,就缺乏朝气了,就缺乏勇气了。我不是让你们人为地去过苦行僧的生活,但是如果过分安乐,而且是过分的精神上的安乐,不仅是物质、精神上的这种安乐,满足安于现状,我看这个国家就危险了,这个民族也就危险了。

浮夸,有些人跟我讲,他说我找过某个律师,这个律师跟我说他法院人都认得,这案子交给他没问题,这个也认得那个也认得。我们有些律师可能能耐不小,有的可能能耐还不太大,但是包打官司,跟当事人说起来的话口气信心十足,这个现象有没有,这个现象我觉得值得注意。当然你可以说律师为了拉案源总要跟当事人说好一点,不能说我一点本事都没有,我法院一个人都不认得,那谁找你。律师本身就是靠自己的知识、机智来办事,你的知识、你的聪明、机灵非常能够敏感地抓住一些有利于当事人的东西,那么如果我们再不注意这一点就最容易产生浮夸。浮夸的进一步就是产生虚假甚至欺骗。

我看了一篇文章非常受启发,他写的是1958年的浮夸风。他说毛泽东在视察徐水的时候,徐水当时浮夸把周围的粮食都堆成小山,亩产可以达到120万斤。毛泽东说你们这么多粮食不完怎么办呢?粮食多了可少种点地吧,一天干半天活就行了;另外半天学文化、学科学、搞娱乐,办大学中学好吧!1958年毛泽东受浮夸欺骗到了这种程度。

对于律师、法院、政府以及任何一个行业,现在仍然要警惕浮夸,尤其作为律师,贵在严谨、科学、老实。我奉劝律师几个字“严谨、科学、老实”。律师工作是严谨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半点浮夸,到法院打官司要严谨,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法律是哪一条,证据是哪些,要一个一个摆出来。辩论时要用哪个证据,哪条法律依据,不一条一条抠行吗?必须要一条条落实作为基础。我们看到西方国家法院的象征有天平,天平大家都知道表示公平。有时我还看到一个标志,就是姆指加食指和中指。一问,知道这是证人作证宣誓的标志。一个证人如果宣誓后作假证的话,那就是跟我们中国古代盟誓后,还说假话一样,那要天打雷劈的,上帝要惩罚的。大家还看到国外法庭用一个棰子,我们古代是用惊堂木,外国用锤子敲,一敲案子就定了。在法庭上无非三个东西,一个是公平,一个是真实,第三是最后裁断。就像一个人进了教堂一样,进了教堂在忏悔时还撒谎,那心就嘣嘣跳了。

最近,财政部和有关会计部门召集一个专家座谈会,讨论会计事务所对出假证要承担多大责任,这里没有讲律师,但是我们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要有律师的证明。如果律师开具了虚假的东西,律师、律师事务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想现在律师也要打假,不仅打假律师,还要打律师的假行为,律师的假话。我们民法讲在世界各国通行八个字,世界各国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的是“诚实信用,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现在还用,“公序”是指公共秩序,“良俗”是优良风俗,我们叫社会主义道德。我想这八个字是我们市场经济法律里面的根本东西。作为律师工作,这几个字也是一个重要准则。

相关文章


律师为何惧怕打官司--研究法官决策机制的意义
走自己脚下的路,干力所能及的事
试析商主体的法律特征
从律师举报犯罪谈律师保密义务
为权利而斗争的中国律师——漫谈律师形象与使命(五)
机长与木匠之间的博弈
为权利而斗争的中国律师——漫谈律师形象与使命(四)
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刍议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问题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