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不变为本 求变为新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29: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不变为本 求变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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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议我国律师业的变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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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理万机、高瞻远瞩的市委书记抽空走访律师事务所,这对律师来说,肯定是一件拍手叫好而鼓掌欢迎的事情。更让律师感动的是,市委书记不仅自谦“不知深浅”,说是对律师工作“比较陌生”,还用了三个“没想到”表扬和肯定了这家律师事务所。他说,没想到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这么好,没想到大家的精神状态这么好,没想到律师们如此彬彬有礼,很有内涵。

  这是2003年年初发生在江西省新余市的一条新闻,一个喜讯。

  市委书记叫洪礼和,曾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并兼任省围棋协会会长(1999年金秋时节,第三届全国律师围棋大赛在江西南昌举行时,他还曾代表省领导到会讲话并盛情款待了所有参赛代表)。他走访过的那家律师事务所叫姚建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旧貌换新颜的老所,也是一家重新焕发出生机并正崭露头角的新所。

  现在,尽管洪书记已经走上了省领导的岗位,但律师们却觉得离他很近。他们始终没有忘记他的忠告和希望,更没有忘记他的“三个没想到”给他们带来的动力和自信。因为,他们有信心“做得到”。事实上,他们已经 “做到了”。他们做到了他们自己追求的“执业理念”,他们也做到了他们自己设定的“办所宗旨”。

  这一切,要感激“变化”,要感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带来的“变化”,要感激我国律师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新近市场上出现了一本注定要与前些年堪称洛阳纸贵的的《交锋》一样畅销叫做《变化》的书,这是一本描述变化的书。它告诉我们,在过去的13年里,我们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经历了这种变化;今后,我们还将经历更大的变化。

  本书的作者叫凌志军,乃《交锋》作者之一,一位从业25年有余的新闻工作者。据作者称,本书的酝酿和写作历时3年,增删5稿。显然,这是一本对“变化”倾情倾力关注,却又将“变化”进程完美定格的书。

  诚如作者所言:“一个国家,有时候会在惊心动魄的浪潮卷过之后,却好像什么也没有改变;有时候又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出很长一段路程。”他认为,1990年至2002年的中国,就属于后一种情况。在他的笔下,这13年大脉络格外引人入胜的地方,“不是在于她的轰轰烈烈,而是在于她的平淡从容;不是在于她的崇尚伟大精神,而是在于她开始关注普通人的需要;不是在于她的伟人风范和英雄辈出,而是在于一代新人已经长大,他们完全没有经历这个国家的过去,眼睛里面只有未来。对变革的期待取代了对历史的祟拜,进而成为我们国家的主流”。

  其实,这13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产生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出现了我党80多年历史上党的领袖第一次按照正常程序移交权力的盛况。所以,那位过去30年来38次来到中国的叫做基辛格的美国老人,以洞悉一切的口吻告诫世界上100多家媒体,不要低估了“三个代表”中所包含的意义,“它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变化”。于是,西方媒体称,这是“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原则基础上发生的一个最急剧的变化”。

  这个“变化”实际上就是“与时俱进”。

  党在“与时俱进”,国家也在“与时俱进”,人民也在“与时俱进”。所以,20多年来,我们首先告别了个人崇拜,我们又告别了计划经济崇拜,后来,我们还告别了所有制崇拜。每一次告别,就是一次“与时俱进”,就是一次变化,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有人说,21世纪是变化的世纪,在这个世纪,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在不断的“变化”中,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明的灵光、民主的魅力,法治的希望、政治的震憾力和历史的穿透力。在这些“变化”中,我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渴望,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和幻想。因为,“变化”就是改革,就是发展,就是开放,就是进步,就是调整和重塑



  实际上,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在发生变化,只是21世纪的“变化”更大一些更猛一些。然而,从哲理上讲,任何事物就像镜子一样都有两面性。既然有“变化”,自然也应该有一些不变的东西。不变的是什么呢?是追求,是信仰,是精神,是公平和正义,是法律与规则。

  北大学生说:“一切在变,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种东西是不能放弃的,那就是对正义的追求;一切在变,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种东西是不能放弃的,那就是对司法的信仰。”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则说:“一个变化中的社会,所有的规则是不能不变动的。环境改变了,相互权利不能不跟着改变。事实上并没有两个案子的环境完全相同,所以各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本来,法律一经公布实施,便成铁律,不再变动,然后上下一体遵行。但是,变与不变的矛盾,过去与今天的难题,现在与未来的矛盾,就不得不通过诉讼,交给法官来解决。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认为,立法就是总结已往,司法则须面对当前。言下之意,立法就是将“变化”的变成不变,司法就是解决变与不变的矛盾和难题,发现“变化”中的不变,总结不变中的“变化”。“变化”是社会转型,“不变”是固有规律。

  作为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恢复重建而不断改革并随之而来发生“变化”的产物,中国律师业的确经历了日新月异甚至是一日千里的“变化”:从区区几百人到洋洋十万大军;从单一的不到二百家国办所到形式多样的万余家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从完全依赖行政级别、依赖行政编制、依赖所有制模式到主动依赖市场、依赖客户、依赖资源;从不敢“下海”做律师到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考进律师圈;从10余万的“律考”规模到30多万的“司考”盛况……

  随着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我们律师业还会不断发生“变化”,不断进步和完善。目前,我们首先要做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工作。所谓拓展,就是改革和发展,就是要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拓展服务方式,拓展组织机构;所谓规范,就是管理和提高,就是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资质条件,规范法律服务的市场秩序,规范律师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拓展和规范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是相辅相成的。可以预计,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拓展和规范将是我们律师业的不变工作主题,而拓展和规范又将给我们律师业带来无穷的“变化”和无尽的魅力。

  洪书记用“三个没想到”对江西姚建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而江西姚建所则用“三个不变”向市领导作了很有效很漂亮的汇报。

  江西姚建所的同仁们认为,律师体制改革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制关系变了,律师个人的身份关系变了,但人民律师的要求和内涵不能变,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不能变,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要做到三个不变,首先应注重的就是律师的个人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所以,一个好律师首先应当是一个正直、善良、诚实、信用的好公民,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实的文化底蕴,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良好的服务理念,优良的服务质量,恪尽职守,忠于法律,主持正义。

  尽管姚建所的业务创收还无法与大城市的同行相比,但他们“做到了”“心怀天下道义,弘扬浩然正气,捍卫人间真理,维护社会公平”的执业理念;尽管姚建所还没有形成国内知名的品牌所,但他们提出了一个足以保证他们成为品牌所的办所宗旨:“以德为渊,荟萃优秀人才;以法为业,创建百年老所;以信为本,打造优质品牌”;尽管姚建所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上升势头,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他们的使命,也始终没有忘记“三个不变”蕴含的追求和信仰。

  我们整个律师业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不变的永远是根本、是基础、是前提,变化的则永远是改革、是发展、是创新。诚信为本,拓展与规范也是本;改革求新,发展创新,拓展与规范,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创新。创新,既有理念创新,也有制度创新,所以,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律师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既是拓展法律服务的内在要求,也是规范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要按照十六大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不断坚持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当前,要抓好律师管理的“两个分开”和律师协会三级架构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律师定位上能否创新,组织结构上怎样创新(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服务领域上如何拓展,律师管理上怎么规范,执业环境上怎样完善,执业机构上如何改革等一系列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然而,不论怎么改革,不管如何创新,我们律师的使命不能变,律师的信用不能变,律师的本质不能变。中国川剧中有“变脸”绝技,世界电影中有《变脸》大片,但在我们律师业绝不能出现“变脸”律师。

  “不变为本,求变为新”,这既是变与不变的哲理思考,也是笔者编辑《一位市委书记的“没想到”》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做得到”》之后的评说以及由此而来的感慨和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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