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彪:律师的品牌锻造与社会影响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3: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律师的品牌与社会影响力是相辅相成的。律师的品牌锻造其实也就是律师、律师事务所不断提高自身品味、不断整合优化各种社会资源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的成长过程。这一过程受到社会民主政治大环境的制约,也决定着律师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促进着民主法治的进程。






  一、 律师影响社会的基本方式

  律师影响社会以及锻造律师品牌的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种:

  其一,是法定方式,即律师通过在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中通过出色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来打造自身品牌并影响社会。

  在诉讼(仲裁)中,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行为来影响裁判者,并努力使自己的见解体现在最终的裁判结果里。此时,师是通过影响掌握国家权力的裁判者的方式,或称共同参与法律产品制造的方式影响社会的。

  律师的非诉法律服务范围很广泛,律师在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1、 为国家立法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科学立法。

  2、 为政府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3、 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4、 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公民的私权利不受侵害,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其二,是政治方式,即律师通过直接参与国家权力运行的方式扩大自身影响。

  1、 律师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全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约占千分之六,律师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影响社会也造就了自身的品牌。

  2、 律师成为党政官员以及法官、检察官,不过此时的律师已经依法丧失其律师身份。

  其三,是自由知识分子的方式,即通过争取和扩大自身话语权,以倡导一种社会法治文明的核心价值观来影响社会。这里有一个作为律师个人与律师群体形象的塑造以及话语权的争取与扩大的问题。

  二、 律师影响力的特点与无奈

  从民主政治的角度而言,律师实际上是公民私权利的代言人,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力量。从职业的角色而言,律师依法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与国家司法权共同生产法律产品,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他社会角色而言,律师又是一个社会自由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性的不同声音的代表。律师是知行合一的思想者,是与权力共舞的实践者。律师兼具法律人与市场人之特色,思想者与实践者之属性:与作为权力者的国家机关特别是法院相比较,律师更多的是以律师个体非权力的方式对社会产生影响。与作为思想者的学者相比较,律师则不仅仅通过传播思想,更多的是解决纠纷、处理法律事务的方式,通过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参与共同生产法律产品(包括诉讼案件与非诉法律事务处理),即多以与国家权力合作的方式影响社会。与企业家相比,律师是通过其思想传播与执业行为对社会产生影响,而与其他社会劳动者相比较,律师则对社会生活有着更多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律师职业的特性与当今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现状,也决定着当今律师影响力的诸多无奈:

  其一,政治地位边缘化,无权而受蔑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享有的只是一种请求权而没有任何决定权,在政治生活中长期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因而常常处于被权力者所蔑视的状态。

  其二,经济地位软弱化,无能而受轻视。律师中虽不乏年创收数百万甚至逾千万者,但据统计,全国律师年人均创收仅六万,只相当于一个出租汽车司机的水平,而律师的数量比出租车司机则少得多。所以,就整体而言,律师的经济地位是极其软弱的,这也使律师无法作为一个经济的强势群体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

  其三,社会评价庸俗化,言利而受鄙视。在崇尚君子不言利的文化氛围中,律师因其提供服务的有偿性而备受鄙视,社会评价相对不高,影响到律师作为专业服务应有的价值与影响力。

  三、律师的品牌锻造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律师对社会影响的程度有赖于宪政的发展,有赖于市场经济的成熟,律师的努力又促进了二者的进步:律师的影响力总在争取宪政的过程中一点点提高,律师影响力总是随市场经济的发达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而日益提升。具体而言,律师的品牌锻造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应该包括以下途径:

  其一,提高律师及律所自身声誉

  声誉是律师立身之本,与专业声誉相比,律师的操守与德行、律所的声誉乃至整个律师界的社会声誉对于律师个人业务的拓展、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乃至整个律师界在未来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一个律师的修养构成了律所的品味,每一个律师的修养与律所的品味决定着律师的整体形象,决定着律师这一整体对社会政治生活的贡献。律师不享有国家公权力,律师是以其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精湛的获得一种社会承认并通过参与法律产品的制造、法律服务的提供以及作为一种自由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方式来影响社会,这种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对律师个人以及律师整体形象的评价和认可程度。

  所以,律师首要的是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声誉。这取决于律师自身的学识、修养和气质,律师既要具亲和力亦要具一身正气,作为个体的素质要能让人肃然起敬。也许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但我想每个律师做到诚信是起码的也是很重要的。

  在加强律师个体修养的同时,律师、律师都应在执业过程中和参加社会活动中表现一个律师应有的道德水准来树立律师形象,要通过参加一些公益性的活动来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与认可,要通过参与一些高品味的文化活动提高公众的评价度。律师的修养是律师个人人格魅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格魅力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律师的品牌与社会影响力。

  其二,提高律师专业素质,提高律师职业能量

  作为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与律师影响力的基础的应该是律师自身的职业素质,这种职业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职业能量两个方面。专业能力指的是律师对法律的理解应用能力、律师的准确表达能力、律师对所涉足领域的专业知识、律师分析判断事物和处理矛盾的能力等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则包括律师开拓和培养客户的能力和律师对于法院和法官以及各种社会的交际影响能力。职业素质是律师影响力的基础,提高律师的专业素质与职业能量是锻造律师品牌提高律师影响力的必经途径。

  成功的代理或辩护就是要影响法官,就是要通过律师的诉讼活动,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律师既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又具备相当的交涉力,能够使自己的意见为法官所尊重、为法院裁决所采纳,能对法官决策有影响力,使裁决和处理结果有利于本方当事人。律师最基本的影响力就是影响法官,即在尊重法治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律师制定科学地诉讼策略积极参与诉讼,协助和启发法官形成正确的内心确信,同时在现行法官决策机制之下使律师的意见和工作得到应有之尊重与认可并最终体现在法院裁判之中,而绝对不是通过收买、威胁法官或是影响审判独立等不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甚至违法犯罪的方式来影响司法公正。律师最重要的就是影响法官,所以好的律师往往并不多言,如果不能影响法官就退而求其次地影响当事人,即使败诉也让当事人觉得律师一定是请对了,是因为其他原因案子结果才不理想。(所以法庭上慷慨陈辞的往往是即将败诉的律师,律师的表达并不应以犀利、雄辩为追求目标。)再次,如果法庭听众中有媒体记者,在无法影响法官和当事人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影响听众特别是媒体的方式来从另外的方面对律师影响力进行补救。

  高质量的非诉法律服务,则通过律师担任立法顾问提供专家意见影响立法,通过律师担任政府及其机关法律顾问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通过担任企、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等的法律顾问,担任单位法律顾问,规范市场行为,防止产生纠纷,提供各种如改制、上市、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专业法律服务,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公民生活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其三,律师话语权的争取与扩张

  律师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力的相当一个部分就是在全社会倡导一种自由、民主、法治、科学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对社会生活进行合乎民主与法治的评判,就是要在迈向法治的征程中不断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律师的这种社会影响力有赖于律师话语权的获取与扩张,其方式在于使律师通过各种媒介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今天在座的各位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典范:张庆律师同时兼任北京律师协会会长,他的许多工作直接影响着律师、影响着当事人。前些日子一个当事人指名要请钱卫清律师代理案件,他手中就拿着钱律师的《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防范》,这就是律师通过著书立说影响社会的生动事例。再如即使很多法律圈外人士见到叶林教授都觉得很脸熟,因为叶教授经常应邀参加今日说法、央视论坛这样一些高品味的电视节目,这也是影响社会的一种有效方式。又如我们的曹法官,我做法官的时候就经常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上读到曹法官的文章,对审判实践很有指导作用,这就是影响司法影响社会。还有象通过网络为业内和当事人所接受和熟悉的武汉的胡涛律师,许多地方的律师主持电台、电视台和报时的专栏节目,在当地都有着很好的影响。最生动的就象我们今天邀请到这些成功的律师们来给同学们做演讲,这就给同学们以影响,我们的律师也可以深入到机关、院校、厂矿去,这种现场的演讲给人的震撼力是其他方式所无法替代的。

  我面前有三张照片:第一幅照片上面有两位律师,分别是张思之先生和田文昌律师,这两位律师对社会的影响力源自他们的执业生涯,也源自他们对社会生活、对人权保护的关注;第二幅照片是我和江平教授的合影,江平教授对社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的思想、他的演说不仅深深打动着法律人也对整个社会产生相当的影响;第三幅照片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副院长王利明教授在给中央领导授课后受到胡锦涛同志亲切接见。从这三幅照片我们可以感受到律师的社会影响力,我在想,如果江平教授、如果王利民教授是以律师而不仅仅是学者的身份影响社会,如果这个接见王教授的领袖也能出身律师,那么律师的影响力必然提高了,中国法治的也必然有了质的飞跃。我们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我们也深深地知道那样的日子不会自己到来,而是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去呐喊、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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