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律师有常胜将军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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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赢之路--著名律师的传奇人生与精彩案例》

  说起我与刘桂宽律师的缘分,还得从世界法律大会说起。

  1990年4月,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召开。在会议专用车上,我与刘桂宽律师坐到了同一排座位。他是大会代表,我是大会记者,我们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对方标有姓名的胸牌。惊异之下,发现我们两个人的姓名竟然只有一字之差。好像是兄弟,却又不是兄弟。于是,在谈笑之间我们便开始了以兄弟相称的交往。

  十几年来,作为法律期刊的采编人员,我一直在非常职业地关注着这位驰骋在律师界的佼佼者。不管我是在《法律与生活》杂志工作,还是在《中国律师》杂志任职,我曾多次以文字为他摇旗呐喊、加油助威。2001年,由我主编、时任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作序的《寻访名律师》一书正式出版,刘桂宽的名字赫然列在这61名中国著名律师之中。所以,当我看到他的这本自传时,我丝毫没有吃惊,也不意外他取得的如此叫人羡慕的成就!

  在我看来,发展中的中国经济,最需要的未必全是经济手段,而是法律;改革中的中国市场,最需要的未必都是经济学家,而是律师。

  众所周知,与艺术、哲学、自然科学等学科需要天才一样,律师行当也需要天才。世界上所有的大律师都应当是律师业的天才。与艺术一样,律师太需要灵性了,甚至比艺术更需要灵性。而且,它比艺术更难。现在,当人们开始欣赏律师、羡慕律师这个职业的时候,是否意识到律师其实是一个非常难的职业?

  律师之难,当然主要难在执业环境、社会环境、制度环境,更重要的是,难在自身实力与自身发展。从刘桂宽律师的身上,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优秀的律师必须同时具备学者、专家、纵横家、演说家和作家等五大才华。所谓学者型律师,就是说要学贯东西、懂古今,熟识法律条文,心藏无数的案例,对各种学科具有较高的认知水平。此谓怎么“问”,可以说,提问,既是记者的天职,又是学者的本职,更是律师的专职。有学有问,方为学者,能学能问,则为律师;所谓专家型律师,即要求律师以最短的时间成为委托人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学科知识的专家。此谓怎么“想”,有道是:想法决定做法,思路决定出路;所谓纵横家型律师,则要求律师在公共关系方面如鱼得水、八面玲珑、得道人和。此谓怎么“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合纵连横,运筹帷幄。常言道:眼界决定境界,视界决定世界;所谓演说家型律师,可以说是律师职业最显眼的特征,在法庭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口才就是武器。此谓怎么“讲”,舌战群儒,以理服人,才能变复杂为简单,变被动为主动,化腐朽为神奇,挽狂澜于既倒;所谓作家型律师,就是法律文书写作,这种写作可能是世界上所有文体中要求最严谨、最缜密的文体写作,甚至是最狡猾的文字游戏。此谓怎么“写”,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才能一字千斤,一言成金。才能说服法官,降服对手。法庭上,系铃、解铃、释疑,甚至设陷井、布疑阵,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都处在极限的水平线上,以致使最普通的公理都变得异常残酷。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经历过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的悲喜并经过大案疑难案件直至庭审决战的律师,也就是经历了文韬武略、五功齐全(问、想、看、讲、写)的律师才能说他经历了世界上最残酷的战争,才能成为真正优秀的律师。在广西金北斗律师事务所,刘桂宽是一个统帅;在律师界,刘桂宽更多的却是一个战将。可以说,他是历经各种疑难而复杂的案例最多、享受苦尽甘来的成功喜悦最多的优秀中国律师之一。

  尽管并非专业对口的科班出身,但刘桂宽律师却以其后天的勤奋努力、浓烈的专业兴趣、过人的专业实力、厚实的专业积累和各具风采的成功案例,毫不逊色地跻身于中国律师界佼佼者的行列。从他的成长经历我们可以看出,他天生就是干律师这一行的。只是上帝特别给他设定了一条长长的弯路,让他像唐僧一样在取得真经之前必须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筋骨之劳、皮肉之苦,精神的磨练与灵魂的煎熬在他的青少年时期体现得尤为典型。他曾与父亲挣扎在人生的最底层,紫荆山下那条长长的崎岖小道浸透了他的汗水。那辆人力板车连同车辙深深地刻在他一生的记忆中,这种无助、无望与无钱的痛苦,对日后成为优秀律师的他立德立智、立功立言、体察民生、确立人性化的法律观起到了根和本的作用。同样,还是在他的青少年时期,文学方面的博览也玉成了他,使他至今还满腹诗香、博闻强记,显示出难得的人格魅力。实际上,这一特质对他在法律领域的延伸也是非常奇妙的。所以,刘桂宽自青少年时期就开始了思想领域的人生砥砺,尽管年少,但他早早就开始了“像上帝一样思考”;尽管年轻,但他早早就开始了忧国忧民、探索民族命运之类的追问,所以才有了出自一个中学生身上的“公车上书”事件。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他真算是胆大包天、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刘桂宽的性格里,早早就嵌入了“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式的古典的中国文人传统精神。值得庆幸的是,最终他没有成为殉道英雄,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刘桂宽。然而,在我们了解、解读乃至研究刘桂宽律师为何成功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说,是他那些动人的故事与鲜活的案例告诉我们:做律师的感觉,真好;做成功律师的感觉,最美。

  作为一个律师,刘桂宽历经了国内外各种类型的经济纠纷、名誉侵权、名人违约、媒体官司等典型的大案要案。有的案件标的所涉金额超过亿元,涉及的社会层面非常广泛;有时对方当事人就是傲慢的名流和要人、强势的达官和权贵。从中我们也看出,刘桂宽律师学识的博与精、胸怀的宽与容以及缜密细致的办案风格都是值得赞赏的。而在一个个洋溢着智慧、弥漫着文化、充满着真情的案例中,我们也认识与领会了法律在优秀的律师手里的力量与份量。

  我们都不否认,我们遇上了一个好的时代,一个不断崇尚自由、不断追求民主、不断实现法治的时代。因为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必然是自由与民主体现得最彻底的社会。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这条真正的文明之路竟是如此艰辛和漫长!一方面,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的淡薄,以及由此而来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许多人根本不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我们的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却常常存在着一些傲慢与偏见。这正是我们社会最深刻的痛苦矛盾。仅此而言,刘桂宽的这部书,充满了一种由于他这种一次又一次、一而再再而三的痛苦亲历而产生的悲悯与忧患。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在这部书中,他秉笔直书、毫无畏惧地保留了事实的原貌,并对社会丑恶特别是不正之风、黑幕丑行给予了最尖锐的批判。在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律师的良心、良知与良智。所以,我要对他及与他一样满怀责任使命与家国之忧的律师那种斗士般的无畏和现实批判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因为,他与其他律师一样,都是中国律师队伍中的普通一员,都是中国法律人的普通一兵,都有同样的喜怒哀乐,都有同样的甜酸苦辣,都有同样的责任和使命。

  从价值的角度看,人的一生都在学写一个“赢”字,一生都想写好一个“赢”字;而律师,所有的诉讼仲裁努力都也是为了一个“赢”字。正如足球比赛一样,没有“重在参与”,不必重在友谊,只有“赢”,只有“胜”。因为“赢”,而以胜败论英雄。律师与军人一样,尽管事实上不可能有全胜将军,但却必须是常胜将军。因为从诉讼法律的意义看,只有“赢”,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体现、表现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也只有通过“赢”来尽职、尽责、尽义务,才能证实自己对法律的最高准则的遵守崇敬和最好的理解。

  之所以说刘桂宽是一个优秀的律师,因为他深谙其中三味。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他不是全胜将军,但可以说是常胜将军。在法庭上,在客户中,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大赢家。他经手的案子,赢率是比较高的。当然,刘桂宽也很客观。在本书中收入了他输给对方或与对方打成平手的案例。凭心而论,天底下没有一个律师是全赢的。同样,也没有一个律师是全输的。因为律师根本无法保证委托人所涉案件具备充分的必胜因素。虽输尤赢,为输不败,言输不言败,输得在理,输得合适,输得恰如其分,却又是律师的本事。勿庸讳言,刘桂宽是具备这样的本事的。从赢到输乃至平手的案例中,我们同样看到了一个律师“赢”的路径、胜的捷径、成功的心径,看到了一个用人格与品格大写的“赢”字。

  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律师的求真与一般的求真是不同的。律师的求真主要体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的认真上,就是要做到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而不论委托人是好人还是恶棍、委托人实际立场的善与恶。因而,律师的求真又比一般情形下的求真更复杂和困难。律师甚至要备受误解、经受谴责的情感痛苦与灵魂煎熬。如果说律师伟大,就在于他们必须超越一般的社会道德而遵从最大的道德,即法律。

  所以对他们而言,最高的道德是为当事人而努力去“赢”。

  但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涌现出更多优秀的律师!最后让我以未来的名义与许许多多与刘桂宽律师一样优秀的法律人以此共勉。

  刘桂宽律师希望我为之作序,我曾为此而犹豫而希望。犹豫的是,为自己的兄弟著书作序,难免有假公济私之嫌;希望的是,为这样一个优秀的兄弟立说写序,自然是为我脸上贴金。

  好在古人有云,外举不避贤,内举不避亲。不论我与刘桂宽律师是不是亲兄弟,但一定是真兄弟,所以我一定要向其他兄弟和朋友推荐这位好兄弟、这位好律师的自传体著作。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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