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用文 第三节民用诉讼书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2: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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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诉讼书状
  —、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
  1.民事起诉状的概念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诉讼请求。
  2.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内容与写作方法
  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含附项)三部分构成。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与当事人身份事项等内容。
  (1)文书名称,写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事项
  原告如果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政编码。
  原告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同原告的关系。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则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还应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
  (3)被告的身份事项,其内容与要求与原告各项相同,但不写“企业性质”等项。
  案件有第三人时,要写明第三人的身份事项。其各项要求与原告相同。
  以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分别在当事人身份事项之后,另起行写明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三种。公民的法定或指定代理入,除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项以外,还应写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是律师的,只须写明姓名、单位和职务。
  正文是诉状的主体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诉讼请求。是起诉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权益的具体事项,即起诉人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诉讼请求写作时要注意“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即诉讼保全)或者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要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则应另写申请书。
  (2)事实。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被告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这是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的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问题的前提,要求写清事实,讲明道理。
  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夫妻关系、邻里关系等,便于人民法院了解纠纷的起因和来龙去脉。然后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被告侵害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写清楚。写作时,要围绕当事人之间争执的焦点,按时间顺序或按争议焦点综合归纳来写。要突出重点,主次分明,特别是要把争执的焦点和各自的观点写清楚。还要写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如原告自己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将过错完全推给被告。
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诉讼的胜负。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对证据的要求是:
①要列举证据名称和内容,证明何事;
②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③要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请予调查;
④要提交证据原件或复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复印件或抄件,到开庭时才提交原件。对证
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证明,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原告如认为证据有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证据的情况,在起诉时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3)理由。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和提出法律依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用到条、款、项。
  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纠纷的性质、危害和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说明被告应负的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以实现诉讼请求。”
  尾部,包括致送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盖章;起诉时间;附项。附项写为“附:本状副本×份”(以被告的人数而定份数)。如在正文中未写明证人证据等项时,也可写在附项里。
  (二)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或他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书面请求。同时也指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被告人或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天,不服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天。刑事上诉不得加刑。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刑事上诉状的内容、格式与写作方法与民事上诉状大致相同,写作时应注意:
  1.文书名称写为“刑事上诉状”。
  2.公诉案件不写“被上诉人”,自诉案件要写“被上诉人”。
3.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2)原裁定,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原审法院在诉讼程序上有无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影响正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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