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22 1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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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对象: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2、能于2011年9月入学前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准予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高校,2011年我校继续在全国招收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入学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就读,全日制脱产学习。
一、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
2.能于2011年9月入学前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