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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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各学院应按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编写教学大纲,并备有教学日历。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均应报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

  1.各学院应按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编写教学大纲,并备有教学日历。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均应报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
  2.工程硕士生一般按学科领域编班授课,每班设班主任1名(现场教学点还须用人单位派专人与班主任配合),负责培养计划的落实和日常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3.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由主讲教师点名,并将结果记录在册。学员确实因事因病不能上课的,应在事先向任课教师请假。凡一门课程缺课达1/3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须重修该门课程,并缴纳重修费。
  4.每门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方式(闭卷、开卷等)根据课程性质而定。学位课程的考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以百分制评分。非学位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也可以用开卷考试形式,均以百分制评分。所有课程试卷由本学院教务科留存五年。
  5.工程硕士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作弊,做0分处理,并不得补考,取消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6.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学课程累计有3门次(含补考)不及格者,终止学籍予以退学。学校为其提供结业证书或进修证明。
  7.评卷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二周内将学员考试成绩单、答卷及试题等教学档案交班主任并将成绩交各学院。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汇总各课程教学档案统一整理归档,并将汇总成绩单报研究生部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8.工程硕士生入学前在本校进修相同领域的工程硕士或学历硕士课程,凡符合该领域培养方案且通过与在校研究生同堂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公室认定其成绩和学分。
  9.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监测
  10.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每门课程结束后,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调查,分别由学员和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填写《教师授课情况调查表》。学院应保存《教师授课情况调查表》,并对学员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任课教师反馈,督促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11.建立课程成绩备案制度。课程考试结束之后15日内,学院应将课程考核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部专业硕士管理办公室。未经备案的课程成绩,学校不予认可。学院不得对外出具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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