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第二章(2)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1:11 1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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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pqw" class="ccvb">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来源:www.100test.com源:www.examda.com
  1、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涉及收入和费用的跨期分配问题。
  2、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在税前不得扣除,如担保支出。
  4、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例:以下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的是( )
  a.合理性原则 b.相关性原则
  c.稳健性原则 d.收付实现制原则
  【答案】c d 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
  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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