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第一章(7)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1:11 1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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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接受捐赠收入.
①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②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100test.com)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体现权责发生制)
(1)货币性资产捐赠。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的捐赠,假如接受捐赠100万,则应该计入当期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75万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2)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自己支付或承担的税款及费用。
例:A企业接受B企业捐赠的一批材料,该批材料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是10万,增值税是1.7万.如果B企业不向A企业收取这个增值税,那A企业在税法上接受捐赠的收入就是发票上不含税金额10万元加上增值税的金额1.7万元,合计11.7万元.如果B企业说材料白送,但要收取相应的增值税,那么A企业在税法上接受捐赠的收入就仅仅是发票上不含税金额10万元,而不包括增值税,因为这时1.7万的增值税,A企业是付了钱的,不是B企业白给你的。
同理,接受捐赠的A企业自己支付的其他税费,因为是你自己付了钱的,不是人家免费白给的,所以,不含在接受捐赠的收入里面。
例:某企业接受一批材料捐赠,捐赠方无偿提供市场价格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受赠方自行支付运费0.3万元,则:
该批材料入账时接受捐赠收入金额=10 1.7=11.7万元
受赠该批材料应纳的企业所得税=11.7×25%=2.93万元
该批材料可抵扣进项税=1.7 0.3×7%=1.721万元
该批材料账面成本=10 0.3×(1-7%)=10.279万元
例如某企业接受捐赠货物一批,价值117万,受赠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上述业务都有合法的凭证。
接受捐赠时,
借:原材料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万
贷:待转资产价值 117万
运费可以抵扣,
借:原材料 9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当期纳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 117万
贷:营业外收入 87.75万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9.25万
如果当期生产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 100.93万
贷:库存材料 100.9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