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师中选法官?D?D做秀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35: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社会在流行“从律师中选择法官”的说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公众对法官品格和能力的怀疑。司法腐败和法官缺乏社会经验断案不公,使社会认为必须向封闭的法官职业群体,充以新鲜的血液,即选拔出色的律师来担任法官。——但这注定是做秀一场。

  一流的律师不屑当法官。西方国家律师之所以将当法官作为律师事业的顶峰,使因为法官能实现其个人意志,满足其精神愿望,即普遍影响社会。但这,在中国根本不能也。在中国,法院并不独立,而是受党领导。法官更不能独立,法官的选拔和任用之权,操在院长之手。法院和法官服从的不是法律,而是党领导。也就是说,法院是国家工具,法官也是工具。因此,在政治格局未变,司法尚未独立之前,法官无非是一个如同政府公务员的角色,没有理由值得尊重。现在国家的管理模式是,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与党的多党合作制。从中央到地方,直至村委员会,都设有党的各级组织,与政府系统基本平行设置。中央意志通过各级党组织及政府予以贯彻,上级领导下级如心使臂,伸展自如。显然,在这种权威政治下,注定党是一切的中心,法律则扮演控制社会的角色?D?D人治下的法治也。而且,这种中国特色的政治格局,走向何处,谁也没底。因此,一流的律师根本没必要走这趟混水。有名有利的,何必到一个无权,却又被人管的地方来!

  二流的律师未必来,即使想来,法院也不要。律师总体上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待遇高于法院,职业也自由,没有官僚主义约束。故即便是二流律师,也未必去法院,自投罗网被人管。而有的二流律师之所以想当法官,一是因收入不稳定,而法官经济有保障,二是想过把指挥别人的瘾。但这样的律师,法院是不要的。因为从法律技能来说,目前法官群体的平均法律素养,要高律师一个台阶。法官接触大量的案件,且经过国家的专业培训,法律功底相对比较高。而律师因为跑市场需要,难以集中精力学习法律,且接触到的案件五花八门,难以系统化法律知识。故法院也没必要接纳二流律师。

  社会制度乃一系统工程,法律制度与政治经济制度是一体化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又哪能断章取义!


相关文章


海峡两岸刑事司法改革之比较
律师何须回避
游古宇湖
家庭暴力何时休?
从律师中选法官?D?D做秀也
中华民族的劣根与愚昧
社会契约论的再思考
士魂商才——中国律师的精神
自由与法治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