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悲喜忧愁及其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2: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365分!这是真的吗?,当我打开中国普法网输入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时,显示了我的司法考试成绩。365分!365分?这是真的!这是真的!我再一次查,365分。我确信这是真的时候,从心里深处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这次终于通过了!我真想对着电脑的屏幕吻,还真得感谢中国普法网及时地把这个好消息给我带来。

  自从9月19日考完后,我对于这考试成绩的期待可以说是既想知道又怕知道。想知道的是自己考试完了,好歹也起码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不管是得多少,通过或者不通过,所以当我打开司法部的中国普法网时,非常关注什么时候能公布考试成绩。从11月的18日就特别地关注这种消息,尤其是浏览中国普法网伦坛上所谈论的话题,从11月25日以后的谈论话题,网友们更多的是牢骚,抱怨司法部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太差,按照以往的时间,是应该已公布成绩的时间了,为何今年就这么的慢,就这样等呀等到11月30日,又到12月。在12月1日得知是今年的分数线已经确定,360分。这样的分数线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前两次的司法考试均是240分,即是每科60分,今年是150分制,应该是每科90分,即是360分;这360分也是意料之外的,因为今年是首次按照新的标准来定分数的,是第一次以360分来进行计分的,既然是每一次,那就有可能是不按往年的模式来衡量,可能不是每科60分,即不是以60%的分数来作为通过的标准。尤其是从论坛上面所看到的网友所发表的一些观点来看,有的说是380分,还有的说400分,搞得我听了这样的消息,自已觉得是没有希望了,对于自己的打击是很大的了,我在心里想看来今年又是泡汤了,又得重来了。

  在期待成绩的心理,还有一个是不想知道自己的成绩。何也?因这一旦知道自己的成绩,如果不通过,又是与去年一样差几分或差得更多,那该是多么的沮丧的一件事情。如果不知道还有一个期待的时间,一个期待的心理,有得等待,而一旦是成绩出来了,是多少就是多少的了,如果说通过了那还好说,可以松一口气,甚至可以祝贺一番,如果不通过那是对于自己的心理是一种失败,一种折磨,甚至是一种世界的末日来临了。

  正是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我迎来了自己即将要知道自己考试成绩的日子。就在昨天,12月3日星期五,是周末的时间,那天早上去单位饭堂吃早餐时,同事们还问我,什么时懂得分数,我说还没有晓得,要到明天才懂得,才可以查到。他们还说,这次得了的,去年才差几分,今年是应该得了的。我在心里说是早已应该得了的,我是每年都在期待中,而且连续考了三次,人家说好事不过三,可我不敢这样说,只能说可能不得的,但愿意能得是最好的了。他们说如果得了,你要请客,我说没问题,如果得了,我愿请你们一个星期都可以的。小李说,黄宏波你不要太激动,今晚半夜起来查分数,晚上睡不着,我说还不至于吧。小方说她以前所在的检察院有一个人前年也去参加司法考试,考完后,同事们问他,今年得没有?他满有把握说,今年肯定是得了的,后来当成绩分布后,他差一分才得,同事们都说他韦一分,因为他姓韦的。听她这么一讲,我心里与日俱增是觉得如果自己考不得,达不到分数线那如果自己说是得了,那岂不是叫人笑掉大牙。所以自从考试出来后当他们问到成绩如何时,我总是说这次或能考得不太好,可能比去年还要差,其实说实在的也不是自己谦虚,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把握能考得上。

  12月3日晚,我本来想等到12点钟过了就查分数,当我看电视到11点钟时,心想还是去睡觉吧,因为我想自己考得怎么样是已经定数了的,这么多天都等过来了,还在乎这几个钟头吗。而且如果考得过了360分,自己在心里还不激动么,这晚还能睡觉吗?如果考考不到360分,自己的心里还不沮丧吗,还能睡觉吗,所以横竖是没有好的结果,或者说不管如何也是要过今天晚上的,到明天再查分数吧,于是就上床去了。半夜被尿憋醒时,起来小便,回床辅时,老婆说,你去做什么,我说我不是去小便吗!,她说我以为你半夜去开电脑查分数咧。

  12月4日早上6:40起床时,老婆也醒了,她说开电脑查分看,我急忙起来穿衣服打开电脑。在等待电脑启动的几分钟时间里,我在心里想,如果不得了又怎么样。得了又如何?虽然是几分钟的时间,可是我觉得好像是过了很长的时间那样。当我打开到中国普法网,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准考号时:成绩出来了:365分:试卷一96分,试卷二86分,试卷三85分,试卷四98分。终于过了,我真想高喊一声,万岁!我真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人好朋友,当我看时间时,还只是早上6点钟,朋友们还在休息,这天还星期六呢。当我下楼去跑步时,感觉脚下的步伐是多么的轻快,一路上我哼着小调,我真想对于每一个人说我考试通过了,这天当我跑在每天去跑步的地方时,那里的空气是多么的新鲜和凉爽,天是那么的高,这一天我一口气比平时多跑了两圈。

  (二)

  当那天早上查分数时,老婆也在旁边屏住呼吸,一看分数出来得365分时,她说,天仔过了啦,这回我可以自己在桌子上看书了啦。她这么一说,我在心里觉得心里是酸楚的,就有泪水想流下来,真想就把老老婆拥抱亲一下,可是我没有这样做,都老夫老妻了,也没那么激情了。回想自己参加司法考试的这三年时间,如果说没有老婆的支持和帮助是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结果的。我从1999年参加公务员考试从职业中学录取到县检察院,到今年已有五年了。这五年的时间里,可以说是考试不断:先是复习参加录用考试,那时自己是职业中学当畜牧专业课当教师,通过自学考试考得中文大专文凭,当时的来宾县检察院在电视上出了公告,决定招四个人,招用的人员是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去报名。当到检察院政工科报名时,自己被报名的情况吓了一跳。那些报名的大部分是20多岁的青年人,而且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有的还是应届毕业的,而我当时的条件是已满35 岁,不是法律专业的,而考试的科目中全是法律知识:考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些我几乎都没有学过,也没有接触过,怎么能够考得过人家呢?自已还不是去陪杀吗?当时我真想打退堂鼓。可是自己想,既然来了就报名吧,于是就拿来报名表填写。填写完后我特地问了政工科目的韦科长,说我的年龄是否超过,他看了我的身份证,上面的出生日期是1964年9月25日,当时报名是1999年的5月份,他说还没有超过35岁,刚好杠。于是我就得以报名。看来我是这次参加报名考试人员中年龄最大的人了,参加报名的有近70人,录用的指标是4人,将近18人要1人,可想而知竟争的程度是激烈的。而且是考试的时间就在7月份,从报名到考试仅有两个月的时间,要在这两个月的时间中将三个考试科目学好学到家能够参加考试而且要取得好成绩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于是找来有关法律知识进行恶补,由于没有指定的学习资料,学习起来就显得毫无头绪,这里长一点资料那里查一点资料,又没有人辅导,也无人帮助解答问题。急急忙忙地看了一些法律知识,掌握一个大概,了解一些轮廓,7月份就到南宁参加考试了,当时正是法轮功闹事的时候,电视上正播放法轮功的北京静坐,我在心里想千万不要影响到我们的考试。在南宁考试了一天半天的时间,稀里糊途地从考场出来,不知道会考得如何。从南宁考试回来后,过不到一个月又通知去参加行政能力测试这次是去柳州考试的,因为对于这种形式的考试以前自己从来也没有参加过,不知道是如何考试的,也没有什么要复习,也不知从何复习,又到柳州党校参加这样的考试。当考完试后,从考场出来时,感觉这次考试就像是进行一次智力比赛似的。也是没有什么感觉,不知道是考得好还是考得差。听天由命吧,一切随缘。

  又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后,考试成绩公布了,还好,我的成绩排在所有考生的第四名,于是又参加笔试,虽然笔试的时间不长,但我感觉到这是最紧张的一次。我虽然在学校当教师,对于教学生的专业知识,在课堂上可以对着学生可以侃侃而谈,而对面试自已确实是心中无底。因为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面试,当我从四楼的小会议室带到设在五楼的面试考场时,心就像小鹿在胸中乱扑腾,手不知放在什么地方,眼睛不知瞄向何处,三个主考官,七个打分员,主考官给出一个问题,给你思考五分钟后回答。我还记得当时给的题目是:如果你是一个单位部门的副职领导,当发生火灾时,正职领导不在家,你该如何进行工作?我想了想就回答,回答后,七个打分员就当场给打分并亮出来,计分员把分数统计后当场给报出来你就知道自己面试的成绩,然后又进行记录的面试,我记得当时是由检察长读一篇文章,参加面试的人记录,他读完后,就马上交卷,不管你记得完还是不记得完。

  面试完后就进行体检,然后就是政审,即到原来所在的单位了解以住的工作学习思想纪律等情况,经过这一系列的工作才算大功告成。

  我被通知到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11月28日到检察院报到,到此我终于算是能调到自己心仪的单位--检察院。想当初,如果自己打退堂鼓,畏难不进,哪能有今天能调进检察院?也正是抱着去试一试的心理,我才以职业中学第一个人以考试从学校调到其他单位。回想自己的很多次经历,我可以说是很多次的第一个人:我是我们那个小村庄的第一个通过考试出来参加工作的,在我以前也有不少人出来参加工作吃上公家饭,但他们很多是通过参军的方式或者通过招工的方式。而只有我才是第一个靠着从学校参加考试去读中专才出来参加工作的,为此我常常自豪和骄傲。我到检察院以后能否做到在某些方面的第一个?

  (三)

  本以为进到检察院以后,一切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这一切仅仅是刚刚开始而已,如同人们常说的,那是万里长征刚走的第一步。

  1999年12月我正式到检察院上班了,这也是我进行学习的开始,也可以这样说我的考试生涯就从此开始了。那年也是新的检察官法修改实施的第一年,法律规定是检察官的文化程度要达到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而我自己的学历仅是大专,而且不是法律的只是中文而已。另外自己原来所从事的是教学工作,与法律工作,尤其是检察工作更是沾不上边,当务之急是如何尽快地适应工作业务的要求。那时候还没有同现在的情况,到处都可以读法律本科,当时仅有法律的自学考试。对于自学考试我是领教过它的历害的了。我大专的文凭就是通过自学考试才取得的,自学考试没有人辅导,全凭自己自觉学习,考试又是非常的严格,考试如果得59分,教师也决不给你及格,如果是其他的学校,教师评卷,55分的就可以给及格了的。所以那时我读中文专业的自学考试就连续考了五年时间才得以通过。对于自学考试我已尝到了它的滋味了。以至于我想如果再没有什么的情况我是不会再参加自学考试的。但是这一次又让我给碰上了,有什么办法呢,只有这个途径给我提高自己的水平和提升自己的文凭。于是我硬着头皮也参加了自学考试,也就是又挨参加这样折磨人的考试了。参加自学考试得一次,我报三门课程,只得一科的及格。看来这样的自学考试真难啊。到了2000年的下半年,电大开放教育开始招生。这种学习方式是不需要入学考试,有大专文凭就可以参加了,它在柳州在区电大举办,每个学期集中进行辅导,完成一定的作业,参加期考,不及格的可以进行补考,可以在八年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所以一有了这样的学习我就马上不参加自学考试而转到开放教育了。从2000年到2003年的七月这三年的时间里,自己可以说是又参加了一次学生时代的学习生活了。每个学期做作业考试忙得不亦乐乎。

  在读电大开放式教育过程中,检察院系统的考试也有几个。先是全国检察系统的素质考试,虽然考试的题目不是很重,但作为全院的一项工作任务来说,也是不得不引起重视。考完素质考试,后又是全国计算机的等级考试,单位还进行辅导不短的时间。这之后,又是考试,考计算机的一级,幸好我每次考试都是一次过关。除了这样的考试之外,那就司法考试了,连续三年的司法考试可以说是让人脱胎换骨,让我觉得这种考试简直就是一种催残人的生命的一种行为。所以我的朋友说自从你调进检察院以后,都是听见你讲考试,没有听你说过没有事过,好像你们就是专门考试一样。这样的情况我又是乐意的吗,这还不是工作的需要?

  我们这四个人从1999年11月份考进检察院以后,对于司法考试可以说是好事多磨,或者说是多灾多难。那年到检察院时,说要考助理检察员。因为每个人进到检察院后先当书记员,书记员是没有资办案的,只能作助理检察员或检察员的助手。一般来说科室局的内勤是由书记员来做的,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打杂。什么事都由你去做,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都是由你去做的。有什么办法。当书记员经过考试后才能由本院检察长任命来担任助理检察员,只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才有资格办案的。那年我们考进检察院后,也马上给我们考试的资料,是考助理检察员的资料,一本十六开的600页的书,一般考试的内容都是与检察业务有关的内容,复习一两遍,大部份是可以通过的,那时我们也已拿到书来进行复习了。可是2000年这一年不知为什么的,就不考了,害得我们白白辛苦复习一番。至于为什么不考了,不进行助理检察员考试了,有的说是最高检察院进行机构改革,没有时间进行考试了,所以2000年就不考试了,要到2001年才考试。这样我们就白白忙活一年了,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如果是这样的原因那实在是不应该了,难道搞机改革,就影响到我们下面的助理检察员的考试吗?到了2001年时候又说国家进行统一的司法考试了,检察院不再单独进行考试了。而司法考试不同检察院内部进行的考试,是检察、法院、司法部的律师一起进行考试,考试的范围要宽得多,内容要广泛得多,而且考试是由司法部来命题,而不是检察院自己或者法院自己命题的。难度就会加大。据说按照以往的律师考试情况来看,录取的比例也是很低的,不到10%。后来的事实也是证明了确实是如此的,而且还只是7%,当然这是后话。所以这样子2001年也不考试了,一直到2002年。这一年的考试是每一次的司法考试,因为没有经验,没有经历过,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复习。那年的考试是2002年的3月份,当时是春节过后不久,报完名后到考试时间不到3个月的时间,报名时还不知道拿什么资料来看,报名后,急急忙忙地到柳州找复习资料,仅找来一本刑法部分的资料,等到资料后,剩下的时间不到2个月的时间了,也没有专门的息时间来进行复习,资料还没有看完就匆匆忙忙地去柳州考试了,可想而知这一年的考试成绩出来了,真是惨不忍睹,四科才得185分,离240分还差一大截。

  (四)

  第二年也就是2003年的司法考试,原先以为同上一年度一样,也是在3月份考试,可是由于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司法考试一直拖延,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考的,于是大家就猜测,有的说是五月份,有的说是九月份,也有的说是十月份,各种不同的版本说法都有,以至于搞得人心惶惶的。就是在这一年我们的复习也是举棋不定。最后说是到十月份考试时,司法部的考试-大纲一直到将近考试前三个月才出来,这考试-大纲出来后我们才开始看手复习,单位也对于我们的司法考试引起重视,给我们三个书记员到南宁参加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是每人交培训费800多元,上二十多天的课,是请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生,教授等人来上课,可以说是飞行上课,每个人上一至两天的课,把教材浏览一遍,其速度之快,我们上课时就知道如何翻书,也跟不上教授讲课有进度,可能这就是教授上课的一种境界吧,也算是我们得过教授的人上课过,以后吹牛也有资本了,且不管参加这样的培训有没有收获,有的教授上课时一边上课一边看手表,时间是不是到了,因为他们要赶时间去搭飞机,赶不上飞机,就没有办法回北京了,就会误了第二天的课,匆匆忙忙地赶课,不管我们学到了没有。尤其是一个上民法的教授,不知道他讲了什么的东西,他讲课的第二天,有些人干脆就不来上课,去逛商店去了。近三百多人的大会议室,后面根本就听不到教授讲些什么,因为音响的质量太差,800多块钱就像丢下河去了,根本没有什么效果,如果说有效果,有收获的话,那就是一是听一两个教授说他们参加司法考试和以前的律师考试也是考两三次才通过,有一个教授倒是很坦率,他说他自己参加了两次的律师考试也不通过。他这样说,因为业术有专攻,他教授那一门课,他就擅长那一门课,因为司法考试或者是现在的司法考试是考全面的课程,考不得不等于专业水平不精通,学术不精到,学问不钻研;而考得通过,也不说明他的专业就很了不起,他的学问就很精深。从他的讲话中我们得到不少的安慰,也增强了我们的自信心,考不得通过不是怪我们的水平低,而是怪司法考试题目太多太全面,所记的东西太多了的原因,以至于这后来我每当与同事们谈论到司法考试时,说就连教授都考不上,我们就更加难考得上了,总之是我们有了借口,有了一定的对比,考不得通过不能怪我们。经过到南宁的培训二十多天的时间,回来后又与单位请假在家复习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参加了第二年的司法考试,结果出来231份,与240分,还差9分,这9分可就够我受够了,就为这9分,我又要挨多复习一年参加考试。心里说真倒霉的了,为什么改卷的人就不看到我们这些难处呢?他们说你当初如果把户口转到其他县,比如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县就可以了,因为2003年地司法考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分数线是225分,得的是C证,这样你的分数就到了,就不用一再考试了。我说当初我哪里知道有这样的优惠照顾,如果我知道就好了。而且当时,我的条件是符合在兴宾区报名的呀,谁会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呢?他们说得多了我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回答他们的挽惜了,说要什么照顾分, 我就是要给他们一个自己的证明给他们看,我不要什么B证或者C证,我就要弄到A证,弄到含金量高点的证书,这样我自己心里才甘心。我要发很,拿到正正规规的本本。有一个人说你这样讲,如果到时考得比现在还差就难搞了,因为有的人,每一年考试差几分,第二年考试也是差几分,以后越差越多。听到这样的情况,我不禁为自己夸下的海口担心起来,这万一同这样的情况,自己如何面对同事们,如何收回自己所讲的话?

  231分,还差9分就上了分数线了,可是又要来复习,重新考试。这一次比前两次的考试多少有了一些经验,早早地进行复习了。因为知道是九月份左右进行考试了,所以还是早一些进行复习。司法考试已经进行三年了,这些考试-大纲换了三次,都是差不多的,这次考试复习我不再买复习资料了,就拿2003年的资料来复习,这两年来的司法考试资料堆积起来有一大堆了,因为对于司法考试我原来认为,资料越多越好,所以一有时间去书店时,就去看有关司法考试的资料,今天买一本,明天买一本,今年买一本明年买一些。这本书也好,那本书更好,买得来的资料不少,可是有些买来基本上是没有时间看过的,白白浪费钱,而且这些资料都是大部头的,七八十元一本书,光是买书的钱就不下七八百元。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关于参加司法考试辅导班的事情。对于司法考试的辅导班,我认为是没有多大的用处的,辅导班不可能是由命题的教师来辅导的,有的说辅导班能够过关达百分之五十,这纯粹是骗人的鬼话。教师讲得再好,如果自己不掌握,不消化,不理解也是没有用的,主要还是靠自己的。有的辅导班说,学费1万多元,包考上包通过,如果不通过那明年免费学,这些话真是害死不少人,今年不通过,明年再免费,到时就由不得你自己了,免费呀,你倒是想得美的,如果真的通过还没有什么,如果不通过,那明年转去的你还要交一大笔费用。他说的是免学费,而不是免其他费用的呀,到时你还要交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这样费那样费,你要交的可能与原先交的相比少不了多少。而且你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能补回来吗?这一年的时间又是如何算得清楚?这一年我们检察院系统也叫我们参加辅导,而且还发了文件要求各个检察院的政工科统计各个检察院的考试人数,再三动员我们去参加辅导班,因为我已领教了2003年的检察院组织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经验教训,所以也可以说是看清了他们的面目,不管他们说什么,我与本单位的另外一个人也参加考试的人说不去参加了,在家自己看就算了。于是我们在2004年决定自己在家复习,请假了两个月十七天,来一个闭门造车,就在家里进行学习。

  司法考试的经历了三个年头了,所考试的内容都是已经看过了。自己在家一个人学习,这些加起来就是对于复习的资料进行再一次的洗淘。把书本翻了又翻,这些内容已看过了,那部分的内容也已懂了,看来看去,真是有一种曾似相识的感觉,再看没有什么味道了,没有什么新意了,看书有一种厌烦的情绪,这种情绪不仅影响了复习的质量,而且也影响看书的积极性,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也是最危险的事了。看着书做题目都会,而一旦合上书本考试做考题目时又做得不对,开书本来看,什么都会,关起书本来什么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强迫自己看书,保持一种动力,设想自己如果再考不得,就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可能还要影响饭碗,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来推动学习的动力。2004年我参加司法考试,已是40岁的年纪了,这个年纪对于司法考试是一种考验,这个时候,精力已不足了,对比起来与前面的两年相比,精力的确比不上原来的了,看书到一定的时间就会想睡觉,记忆力也比上以前了,内容多看一遍书下来,不知道书上讲什么内容,看前面忘记后面,看后面忘记前面的内容,忘记的比记得的还快。就因为这司法考试的内容太多了,十几门课程四大本书,算起来差不多有近五千页的内容。这司法考试真是催人老啊,连续三年的司法考试,我原本1.5的两眼也变成过近视眼了,尤其是今年来眼睛看远处也开始和近视眼的人一样眯起眼睛来了。进行到今年,我开始生出许多白发起来了,有时早上起来时,用木梳子梳头发,一大把一大把的头发开始脱了许多,有不少人见到我头上不少白头发,都有觉得很奇怪,你怎么有这么我的白头发?他们哪里知道我这是用脑过度所造成的,真是早生发华。如果说那些白头发长在头上,足以说明我这些三年来所受到的苦和难,当今年我在电脑上查出的分数是365分时,这也可以说是对我三年来的功夫的回报和安慰,总算是天不负苦心人,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老天爷是公平合理的。如果说还有什么收获,我以为还应该提到的一个收获那就是因为我复习司法考试二个多月,一下就减肥了十八斤。司法考试或以说是最好的减肥运动。

  (五)

  当今天我在电脑上心绪信马由缰时,我可以随意发挥想像的翅膀,说有辛苦就有收获。可是当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给出另一种答案时,设计出另外一种的结果时,我真不敢再给自己打气,如果今年还是考不上时,我是否还有没有勇气和信心再博一年,再来把这么一大堆的资料从头到尾再来看一遍,把那些习题再做一遍?对于这样的假设我简直信心全无了。再熬一年,真不可想象!我真佩服那对于司法考试一再执着,连续考几年的人。我听一位同事说,兴宾区高安中学有一位教师,从律师考试到司法考试,一直考了八年,直到现在还在考,而且每一年差的分数不算多,早二三年差就是三四分,而后来就越差越多,但他却痴心不改,每年都去考,每年都考不得,不知道他是否绝望过,不知道他是否曾经想放弃过?八年了,人生当中有多少个八年,就是抗日战争,八年的时间中国人也把日本鬼子给打败了。所以不管这位老弟他今年是否还在考,不管他考得或者考不得,我都为他而感动,为他自豪,为他骄傲。如果他这种精神还不通过,我真为他感到命运的不公平和偏心。不过这话又说回来,正是由于这种的境界和情况,才使得司法考试成为当今中国的第一大考,才使它的魅力高于一切所有的考试,才使它成为许许多多的人为之奋斗,如果轻轻松松地就考得上,那就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这怪不得很多人谈到司法考试时,都说这种考试很难通过的,是需要真功夫,要有真才实学才有可能考得上。
司法考试其实它就是一种资格的考试,说它很深,题目很难倒是没有,它考的是基本知识,不需要很高深的学问,它要求全面掌握法律的基本的东西。它只要你答出是什么就行,不要求你答出为什么这样答,对于司法考试没有参加过考试的人拿来题目看,认为这些题目都不难,可以做得出来的呀,我随便做几条都做得出来的。是啊,题目是不难的,要在平时拿这样的题材目来做的确不难,都可以做得出来。但如果你在考试,在三个小时做一百条题目时,就难以做得出来,基本上没有给你思考,一见题目马上就答出来,而且要答得对就不容易了,你想一想,平均是每条题目做的时间是一分半的时间一条题目,可想而知不容得你仔细的思考,你就要马上给出答案。司法考试的范围太宽了,内容很广泛,要记的东西太多,要理解的内容太大了,所以难就难在这里。司法考试这三年来都是以及格即是60分为过线,2002年、2003年是100分的卷面,考四个试卷,前三个试卷是选择题,后一个试卷是主观题,即是案例分析题。要求240分;2004年改成都150分制,要求是360分才通过。240分也好,360分也罢,只要达到就通过哪怕是多一分也是多余的,而如果是少1分,哪怕是考得239分,或者359分,也是通不过的,这样的分数与得0分或者不考效果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我在中国普法网站的论坛上看到,有的人说他是非法律本科,考一年就通过了;在今年的论坛上看到有一个人说他今年的司法考试,前面三个试卷是360分,这还不算第四试卷,还故意很是谦虚地问,不知道这样的分数能过关否?很多网友跟帖对于他一番声讨。以我的看法是说这话的这位兄他不是天才就是癫仔!不是法律本科考一次就过关;今年的试卷光是前面三个试卷就360分,如果不是天才如何能过得了,如何能考得这样的成绩?他肯定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计算机的脑袋瓜。以我三年的司法考试,自己这么认真,这么的用功,也就是第三年才考上,仅是超过分数线5分而已。拼死拼活,头发白了眼睛花了,人瘦了,人轻了,才得这么一个分数。而反过来如果这人自己没考得过,或者没能考得这么高的分数,而是拿网友们开心开涮,硬是讲自己能考得这样的分数,那他就是癫仔一个,拿我们来穷开心,他可能不知道,因为他的这种观点,他这么一讲,弄得我们感到世界的末日来临,感受到自己真的没有希望了,你发这样的话头,还让不让人活呀?

  (六)

  这两三年的司法考试,复习了几遍,做了不少习题,参加几次的考试,要说经验谈不上,但自己的一些复习方法倒是还有的。
如果你是一位刚刚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人,要复习就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这司法考试是一点也不能抱着晓幸的心理,要把辅导教材认认真真地看过两遍,至少是两遍,而且要用精力,最好是能记笔记,一边做笔记一边看书,这样效果可能会好一些。看了辅导资料后,将各个年份的考点所关涉的内容全部看一遍,对于考点的归纳有不少的出版社都有归纳的,比如"考试导航"(北京的一家考试中心赠阅的--特别声明:绝不是做广告)上面就有1997年至2003年的律师考试和司法考试的已考考点和法归纳条归纳,把这些内容再认真地看一遍,可以把主要的知识重新地看过一遍,加深记忆,把握了重点。尤其对于一些重点法条的掌对于考生来说是很有帮助的。然后再找历年的律师考试和司法考试的题目拿来做,不要从第一试卷做到第四试卷,而是把所有的试卷第一试卷先做,把试卷先做一遍,做完后对照检查,看做这样的试卷自己做得了多少分,与及格相差多少,然后再把每一条要考的知识再看一遍,自己对于这些知识是否掌握了,特别对于做错的题目要更加多用时间看再看一遍,做完所有的第一试卷后,对于历年律师考试或者司法考试已经心中有大概的概况了,对于这一试卷的考试掌握有了八九成,那么司法考试类型就不再是很难的事了,考试可以胸有成竹。做完所有的第一试卷后,到做第二试卷,同样把所有的第二试卷全部做完,八九道这样的试卷做完了就可以基本上把所有的内容学到手了。之所以这样做而不是按照从每一试卷到第四试卷做,目的在于加深对于这部分的内容的印象,不分散精力,集中精力和时间把考试的内容各个击破,一个一个地加以消灭。如果按平常的方法来做就有可能对于每一种内容都会一点,但都不够精,不够到其深度,只是了解而已,印象不是很深,过后也是忘记了,再到考试时不会马上就能将答案定出来。如果有时间再找几套当年一些出版社出版的模拟题来做,那同样地用上而所讲到的方法来做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第四试卷,这两年的司法考试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那就是有论述题,这无疑是增加了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它没有标准答案,就看考生的临场发挥了,这是靠平时的积累,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对于这个试卷,以我的经验来看,做这套题目时,要首先把它当作是一件很认真的事情。按正规的要求去做。先把所有全部做完,不要一边做一边看答案。等做完后把答案来对照,看哪能些方面自己做不对,做得差了,差在何处,自己的答案,答题方法是否对了,还差什么方面。对于论述题,应如何进行论证,才能得高分,这也要有针对性在进行训练。

  而对于已经考过两三次的人来说,对于辅导资料应该进行一次全部的通看一遍,认真在看一遍。因为所有的内容已经看过了,这时对于资料的看,一般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厌烦的情绪了,不想看了。因为所有的都看过了,再看也没有什么新意出来了。这就克服这样的现象。要用心去记做笔记,把自己厌烦的心理压下去。再就是如同上面所说的那样对于已考的考点的已考的法条重新地梳理一次、再做历年的考试真题,分开类型来做,有针对性做第四试卷,以我的经验就是能达到这样就差不多了。

  对司法考试,经过参加了三次的我来说,可以说是有了一定的经验,也说不上是否是经验,就算是自己的一些体会吧。另外,对于复习的一些题外经验,那就是要保持自己的精力,对于过了三十五岁的人来说,长时间看书总有一个体会,就是看书时间长了就想睡觉,不看书,还没有什么,一看书就想睡觉,好像书是催眠剂一样的,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就要想方设法保持精力,早上起来要去跑步半个小时,晚上洗冷水澡,这样对于保持精力是很有帮助的。同时在进行复习时,最好能进行穿插学习,看一段时间的教材,后做一段时间的习题,把单调的学习看得是一休闲的事。还有一个就是在考试时由于是前三个试卷是采用答题卡的,用2B铅笔填涂,对于考试的时间较紧张来说,花许多的时间来涂填,是不合算的,为此我从一些考试的资料上看到,用一块透明的簿硬质塑料块,用小刀按考试填涂的宽度挖出一个长宽约为2×3毫米的小方格,在考试时用小方格对照填涂的地方用铅笔涂,既快又好,我用这种方法进行答题,效果很好,就连监考的人员也对我的这个工具说这个真好。

  (七)

  现在再因过头来谈有关司法考试的一些感想。

  司法考试是一件很费时费力费钱的事情。先说费时的事,你没有一定的时间来看书,是不可能考得上的,司法考试绝不是靠小聪明,或者靠运气考上的,没有把资料看得很透彻,把考试内容掌握,想考得通过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那就需要时间来复习,如果没有能专门的时间来看书,那就要提前十多个月把资料看,用零星的时间来,把业余时间都用在这个上面,家务事是不可能做的了。所以就得到家里的支持,如果成家有老婆(老公)孩子,就要得到他(她)们的支持。这段时间家务事就可以不做,丢给家里人,如果你是还没有成家的话,那就好办得多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你尽管用多少时间来看书都行。司法考试还有一个就是花钱,买的资料一大堆,每年的辅导材料,你总得买吧,一套书三百多元,加上其他资料,考试的报名费200元,没有七八百元,是过不了关的,当然对于有钱人那些也没算得什么。司法考试还是一件费力的事情。这费力主要是费精力,你想一想,对于四大本书,光是看上一篇,就得要二三个月,中国这么多的法律,每一个法律中又有这么多的法条,有得来给你背的啦。看完后面忘记前面,看前面忘记后面,特别是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条文,比如刑法当中的"应当"和"可以",如果考未成年人犯罪,你不知道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而答成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那你的这条就不得分了,这不得分不要紧,司法考试就是一分两分,把多少人的命运全都给改变了。不少人为了这一分两分,要花多少的精力时间和金钱?有人说这一分两分如果能用钱来买的话,宁愿用七万八万去买,可是七万八万并不能买得的呀。

  对于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的政策的人来说,也许他的初衷是好的,把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资格统一起来,提高门槛,对于搞好司法,执法是很有帮助的,但现实的状况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合乎切实。提高法官、检察官的门槛,对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高了,但待遇是否提高了,不提高凭什么要提高门槛?法官、检察官、律师都要求达到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待遇相同吗?现实中这相差太大了,法官、检察官拿的是公务员的工资,每个月一千多块,而律师的收入不说全部都比法官、检察官高,起码大部分都比法官、检察官要高出很多,法官、检察官办一个刑事案件的补助是不到50至100元,而律师办同样的一件刑事案件的辩护的收入就是1000至5000元,(以我们广西来宾市为例),律师的收入比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超过20至50倍。有人会说,你法官、检察官拿的是国家工资,没有风险,旱涝保收,是的,法官、检察官是旱涝保收有保障,但那仅是够吃饭的工资而已,既不给你饿死,也不给你饱死,发财更是不可能的。看一看法院和检察院,有没有做律师改行做法官或者检察官的,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倒是有不少的法官或者检察官改行去当律师,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比不上律师嘛 !许多法官检察官改行做律师后,都发了财,而且有不少的是原来是在法院或检察院当部门领导的改行做律师的,做了几年后,买了房,购有车,比在法院、检察院阔气多了,请人吃饭从容自如,可随便掏钱结账,哪能像法院、检察院的人一年到头不敢请人吃饭,只有人家请他吃饭,但法院、检察院的人又不敢公开去吃人家的饭,因为吃人家的饭是违法的,单位知道了是要受到处分的。再说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要求很高,这些年一个一个考试,一次一次的整顿,一次一次地学习,一次一次的洗脑,时间行动不自由,上班下班稍微迟到一点就要被点名批评。就说检察院的吧,要求要达到法律本科,要会计算机,35岁以下的要通过英语等级考试,还要会开车等,要求倒是讲不少,但从没有见过讲要提高待遇的,从没有讲检察官要加多少工资的,办案时不能吃当事人的饭,不能拉赞助,不能到发案单位报销费用等。目前的司法考试的后果是法院、检察院的人才青黄不接,出现人员断档的局面,为什么呢?就是人招不进来,还有的出现人才流失现象:法院、检察院的人调离到其他部门。如果不是检察、法院的人参加司法考试的人通过了,一般的人是不会进检察院法院的,他做律师,无论收入还是其他自由方面都比法院检察院强多了,他何必进入你们这样的单位?而是法院、检察院的人如果是原来任书记员的考得通过司法考试,有的可能就会辞职出来,或想方设法调出来,不在法院、检察院了,或者有的原来是检察员、审判员的,参加司法考试,如果通过了,他就会逃槽出来从事律师。笔者有一个朋友,他是一个老少边远的检察院,他说他参加司法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调出检察院,只要一考得通过司法考试,就马上辞职出来。

  另外从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以及律师法规定来看,我就发现一个不对等的现象。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从法院或者检察院调离,两年内不能担任律师,而且也不能在原任职单位从事辩护业务。而律师如果要改行担任法官、检察官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为什么,这明显地是不公平现象,这倒是折射出了从这样的设置中限制法官、检察官的流动,制定法律的人心中也明白,只有法官、检察官改行做律师,而没有或者很少有律师改行做法官或者检察官。我的一位原来通过律师考试的朋友对我说,他在取得律师资格考试后的上岗前的培训中,一位资深的律师说,现在在单位上班的公务员拿工资的,你们最好尽快从单位调出来,或者辞职出来,做律师远远比在单位拿工资的强多了。我的这位朋友,当时在2000年取得的律师资格的,因为担心出来后,工资没有保障,而且辞职出来舍不得做了那么多年的工作,而且他的工作单位是司法部门的,单位好,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单位,单位牌子响当当的,许多人想进还不能进哩。他的家里人也不同意他辞职出来,所以他也就还在单位干着,三四年过去了,他时不时听到一起考上律师资格的某某同事发了,买了车,购了房的,存款好几十万,他就有些后悔了,他想想自己如果出来,绝对不比他们差,他们能混得上这么好的境界,自己也一样能够过上好生活。于是他就多方想办法,要调到一个能够兼职做律师或者办理提前退休,但一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如愿以偿,还在单位做工作。

  (八)

  当我通过司法考试时,他就问我,有什么想法?

  我能有什么想法?我在心里问自己,我通过了司法考试,下一步又该如何走,是留在单位还是出来做律师,这个问题叫我很为难了。我现在的年龄已是40岁了,参加工作已有近20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工龄有20年了,如果我在单位做下去,也就是平平谈谈地工作,没想能有什么大的作为,当官是轮不到自己了的,每个月领的工资是1000多元,如果加上年终奖和平时发的,每个月算来就是2000元,一年也就是25000元左右的了,除了吃用其他开支,剩下的一年能有10000至15000元就不错了。在单位工作,如果退休了,还有退休工资,生病了有医疗报销等。再说自己目前在检察院工作,这是个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当初自己能考进来真是不简单,现在的单位不说有什么特别的特权,至少是出去办什么事比较顺利吧,如果在单位做,再过二十年就到退休年龄了。在单位工作,不用去求别人,只有别人来求自己,而如果说出去做律师,还就不同了,做律师,就只有律师去求别人,特别是现在的律师执业环境不是很好,我就见一些律师为了能够办案,都是律师请法官、检察官吃饭,而从没有见过有哪能位法官或者检察官请律师吃饭,因为只有律师求法官或者检察官而没有法官检察官去求律师的。有时律师来法院或者检察院,法院或者检察院的人是爱理不理的,这前后两种的情况自己是否有了准备。我在网上见到网友们说,当你从法院或者检察院出来做律师时,你要有这样的准备,从前是人家去求你,以后你出来做律师是你去求人家的;还有自己如果出来做律师,具有这样的本事吗?律师要有伶利的口才,在法庭上与公诉人进行辩论,与对方当事人及律师进行辩驳,我自己是这样的人吗,我觉得自己本性木纳、口齿不清,而且普通话讲得不好,我能胜任这个职业吗?还有的就是律师要有一种能够左右逢源,交际出众的能力,没有这样的能力,如何去请法官、检察官吃饭? "如何能够把一件是白的而说成是黑的,如何把没有道理的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说成是有道理的,而且要说得面不改色心不跳,说得像是真的是那样的一回事--说到底自己具备了"骗人"的本领了吗?(像有的人所说的那样)。再说如果你是否有把握能够找到案源,如果找不到,没有人请你做律师那么你的吃饭问题如何来解决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事情。因为是在单位继续上班,做不做,至少还有一份养命钱,而不至于饿死。出来做律师了,你就要有这样的心理,如果做不好没有饭吃,那就更不用说什么养家,更别说买房购车的事情了。这些都是很现实的事情,不得不考虑。

  所以他们问我,有什么打算时,我只能是现在能有什么考虑?先做做看吧!我只能这样回答他们的关心了。

  如果说12月4日当我查到了自己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时是激动,过了这么多天的时间了,经过对于司法考试的分析的理性的思考,我趋于平静,一切还是那样的生活,工作还是以前的工作,日子还是不断地向前,这就是说我自己能这样想,能这样做,才不会迷失自己,才不会失去平衡。

  (九)

  在二00三年九月份到自治区检察院在南宁市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上课时,有一位来自某县检察院的朋友相识,当听到他说他是来自某县检察院时,我说,哎呀,我有一个同学在你们县当县委书记,他问我那县委书记叫什么名,我说他姓徐的,是我在1982年在广西柳州的沙塘镇读中专时的同学,这小子在学校时就当学生会主席,毕业后回一个乡镇当团委书记,马上就改行了。后来一路官运亨通,先后做了市的一个区长和书记,后来到党校渡金,回来后交流到做县里的第一把手,当上了书记大人。当我说我这个同学当书记时,心里是这样地嘲笑自己:同是同学,大家都是“书记”,只是这“书记”与那“书记”是不同的而已,人家书记是县委书记,而我这个书记是检察院的一个“书记员”,是检察院里的一个最小的官员,如果这样也算是官的话,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许命运就是这样地捉弄人,当年在学校时,自己与这位现在是一县之书记的大人,同是班里的班干部,时隔近二十年,光阴荏苒,想不到出现如此的差别,可以说是时势造英雄??如果说这位书记大人他是英雄的话,时势也造平民百姓??我自己当然算得上是平民百姓。
在司法考试后不久,有一天检察长找我说,你的司法考试资格什么时候才下,什么时候确定?我说现在正办理手续呢!检察长说,你的资格一旦下来,我就要任命你作助理检察员,因为目前我们检察院正缺人手,但任命你做助理检察员时,你原来的警街津贴可能要取消,你就要被减工资了,你有什么想法?我说我能有什么想法,按有关文件办理吧!`是啊我能有什么想法,文件如何办就如何办了。这就是规定。如此说来,我考得了司法考试就要比原来的担任书记员时的工资低了。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我们检察院,连同我在内一批考进来的有三个人,加上后来又进了一个人以及原来的二个人,共有六个书记员,由于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只有经过司法考试合格后才能由本院检察长任命为助理检察员,考虑到我们这些书记员的任命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考得上,所以当新的检察长来时,见到这种情况,考虑到给我们五个书记员套上法警的职务,把我们这些五个书记员全部报到自治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后我们五个人全部被任命为法警,我在这些人当中年纪比较大,法警的警衔是套一级警司,即是一杠三星,这一级别的警衔的津贴是138元,由于原来的检察津贴是每人每60元,我们领了警衔津贴后,检察津贴就相应在要减少,领一半的检察津贴即30元。这个检察津贴是每个助理检察员或者检察员都有一样的,都有是60元,不分级别。如果我通过司法考试,能够得到任命为助理检察员那么,就有可能不再担任法警了,不再担任法警,那么这个警衔津贴就要减去,即是减去138元的警衔津贴,恢复领检察津贴60元,即要减去78元,也就是说我辛苦拼命、头昏眼花,费力劳神考得上了,通过了司法考试了,获得司法资格证书,换来的是减少工资,这样的结果是令人费解的,难道这就是司法考试带来的结果?所以有同志们对我说,你参加司法考试一过了就要减工资,倒不如不去考试!

  由此引出一个很不正常的话题:这检察官(法官)与公务员到底是一样还是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地方的一般起码是一府两院,有公务员条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即有法官、检察官和公务员的区别,就拿检察官来说,检察官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而公务员有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等,相应的公务员有相应的工资,根据你所获得的级别,相应地你的工资就不同,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而检察官的级别根本就不和工资挂勾,检察官的工资级别是套用行政级别是的工资,包括职务级别也是套用行政级别的,一般是县区级的检察长是副处级,副检察长、科长(内设科局室)是正科级,副科长是副科级,剩下的就是科员了,大部分人就是干到退休也还是科员,你就只能领相应的工资,这就是说不管你是什么级别的检察官,你就是按行政人员,按公务员来领工资,不管你是什么检察员,不以你检察官的职务来领工资。这样的情况就是检察院的人既不是公务员(他本身是检察官),又不是检察官(他的级别是以公务员来定的),检察院的人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不上不下。
最近我从报纸上、网络里、电视中看到讲即将修订的《公务员法》,说是要把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也要列入公务员的系列,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是福还是祸。说句实在话,如果把法官和检察官列入公务员的系列中,那么对于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将不再是一个尴尬的境地,因为他们不是公务员又要去公务员的,而且如果有机会提工资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加自己的工资,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法院和检察院没有办法自己解决工资,还是依靠当地的财政部门发工资的情况下,这样解决方法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而反过来说,如果将法官和检察官也归到公务员的系列来管理,也许倒是省事,但严格起来,作为中国的国情体系,一府两院如何能体现出来?要不然为何还区分政府、法院、检察院呢?

  前些日子去参加公务员培训,我才认真地看了公务员法,的确新的公务员法已将法官、检察官列入公务员的行列了。这样看来,检察官这一个行业的职业无疑是属于公务员的了。是公务员就按公务员的管理是有规定的,那么以后就是根据这个来要求进行管理的了。这样一个消息对于检察官或者法官来说,不知是福还是祸?以后那对于这些在检察院或者法院工作的同事们就有了另外一个婆家了,这样的结果必然是两个法律来管这些哥们和姐们了。即是说除了法官法或者检察官法对于他们的约束外,还有一个公务员法的约束。双重管理带来的是好事吗,就连我在写这篇文章时也是分不清楚。这样的法官或者检察官既按公务员法的要求,又要按法官法或者检察官法的要求。公务员法不要求要大学本科学历而法官法或者检察官法要求,而且公务员不要求必须参加司法考试而检察官法或者法官法要求,除此之外还带来一系列的后面的要求。那天去培训时要求学习行政法学,这样的课程只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才应该学习,而我们这些检察院或者法院的人学习似乎没有什么多大的用处,因为我们这些人没有行政执法权,要去行政执法是名主顺言不顺,不违法的。但你不学习行吗,不行,因为你是属于公务员了,为什么为学习,而且还要考试呢!
……
(作者:黄宏波,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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