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行律师行业的改革的简单认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0: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辩论式庭审模式是我国庭审制度的必然走向。而目前我们的实践中律师的单位仍然比较消极。

一,看律师行业现状,析律师行业改革的必要性


  1,现状分析

  A,律师在目前庭审中显的可有可无。从基层法院的庭审中可看出律师所做的事情:①代当事人宣读诉状或答状;②代理出庭,替当事人出现庭审;③对对方陈述的事实作出有无异议的简单意思表达。这些事情是非律师也可以完成的。因此,当前庭审,律师成为可有可无的一个角色。

  B,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密切。如果说律师能够影响案件的胜诉与否的话,那么,众多案件的成功不在于庭审中律师的发挥而在于庭下律师与法官的“感情交流”的怎么样。在一些法院,律师进进出出,忙忙碌碌,找法官进行“交流”。这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工作秩序。

  C,律师的社会地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主要表现①在社会公众将律师与法官进行了有级别的划分,认为法官的地位远高于律师。②律师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社会上,打击报复律师的现象不是常有的吗?

  2,改革的必要性

  A,从当事人的素质来来,公众由于对法律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许多人甚至是法盲,故在庭审中毫无头绪,更谈不上什么进行什么有理有利的的辩论了。因而当事人需要有个律师来指导,帮助他从法律角度来看待问题,在庭审中为他作出有理有利的辩论,维护他的利益。目前律师的现状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只有改革才能使律师适格。

  B,司法的公正性要求法官独立且有威严。这样就要求法官与律师保持适当的距离。律师应自觉与法官保持距离,维护法官权威。故应改革律师行业,改变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C,律师行业与法律这一包含正义的事物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而律师行业中应树立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然追求正义给律师带来了不少麻烦。这就是律师经常受到打击报复。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加强律师社会保障,为律师创造一个安全有益的工作生活环境。这样才能够让律师专心去维护正义,去追求法的价值的实现。

  D,目前律师界中许多人自身素质不高,许多地方性法律服务者只是拥有法律工作者资格的人。他们在一定法律问题认识不能够清晰。在庭审中不但不能够起到有利于庭审顺利进行的作用,反而让庭审变的艰难。故律师行业不改不可。

二,改革建议


  以正义为宗旨,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律师行业应该主要通过自身力量来进行自身改革。笔者对律师行业改革有如下几点建议:

  1,不断学习研究法律及其他生活常用知识,提高律师自身素质。律师应该具有渊博的知识,擅长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在庭审中围绕正义为当事人利益作有理有利的辩护。树立律师即是一“小百科全书”的外界形象。

  2,保持律师工作的独立性。这主要是要求①律师与另一方当事人不应有不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与交往;②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接触与交往只是在法庭之上。律师不得在庭外有法官进行有关案件的“思想交流”。

  3,通过律师自身的努力,社会司法管理部门的正确解释,树立律师在公众心中的可信任形象。要创造社会尊重律师个人、重视律师行业的优异行业地位。这就要求律师注重对自身形象的树立,以及让社会公众了解法律、让社会公众确信律师是法律的实际运作者。

  4,赋予律师有权进行庭外调查的权力。以前案件的调查取证是法院的事情。司法改革让法院不再进行这繁忙而重要的工作。可是当事人由于自己的地位、知识水平有限,所以他们无法承担起这一工作。因而这一责任就转移到了律师的头上。律师在法院的授权下,能够进行庭外调查,这是律师在法庭上进行有理有利辩护的重要保障,也是律师对当事人的一种责任。律师行业该应该把该点放在重要位置。改革要确保律师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并且让这种权力能够落到实处。

  当然,律师行业的改革并非说的这么简单。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律师行业的改革应该注重效率和速度的结合。通过改革使律师这一行业能够适应国家的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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