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公正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3: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今天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接访的日子,据说省高级法院很重视,还派了个副院长来亲自接访,许多有冤没处申的人们一大早就赶到了该中级法院的接待地?审判厅,想把自己的冤情上达,乞求达官们和法律给一个公正的说法。笔者本着对中国法律的期望和了解一下信访人的想法,也于上午九点多钟来到了大接访地点。这时那里已是人声鼎沸,信访的人们互相介绍着自己的原情和多次上访的艰辛经历和经验,也能听得出他们对这次上级法院领导亲自参加的大接访所寄予的厚望。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十一点半多中笔者要离开接访地点时,我们的接访大员们还没有光临,而我们的信访者们仍然在耐心地翘盼着。

  他们中有的是耆耆老者,有的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感觉到,他们并非是无理取闹,确实是有冤情,他们都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我在离开接访大厅时,听到有法警在大声训斥等待中的信访者们,而信访者们无言以对。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也很愤怒。我不敢回头去看信访者的面目表情,因为我曾是个军人,又当过国家公务员,他们是主人,我们是仆人,仆人凭什么去慢待、训斥主人?我对我无法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以及我们的司法人员和公务员中还有这样不懂事的人感到羞愧。

  一边走着,一边想着: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难道没有办法在法律的框架内及时解决司法不公问题?我们能不能让这个世界上少些有冤无处申的人?

  鉴于我国目前的政制结构短期内不会有所改革,大接访不过是一种政绩措施,决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好办法。还是应该在立法上采取一些措施。信访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申诉涉及到法院的执行问题,有的判决生效几年甚至十几年都得不到执行。执行难是多年来的问题,从许多情况看,不是难在被申请执行人,而是难在法院执行部门的贪和懒,没有好处不办事,有奶便是娘,根本不把法律规定当会事。即使上级法院有批示要求下级法院采取措施执行,下级法院如果不想执行,也是敷衍了事。因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是业务指导监督,没有更多的制约措施。

  我在想:我们能不能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增加那么一条就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法院无法定理由殆于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执行人员以没交执行费、交通费或饭费等为由,不执行或迟延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在法院赔偿后,应当向该执行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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