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怪梦演绎:社会成就感均衡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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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管理人员中不可能完全消除官职的差异,所以要降低升官的成就感就只能在减少官职的附加利益上做文章,譬如减少官员的特权,降低官员的待遇等。于是,我的脑海中就产生了一个不亚于“怪梦”的想法:晋职不晋级,升官不升薪。

  “两会”结束之后,我又做了一个怪梦:下午开全局代表大会,大家都推选我当局长。我一再推辞,但是大家都说,论资历论能力都该你当局长。老局长也说,轮也该轮到你了,尽义务吧。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只好答应下来。说心里话,我是真不愿意当局长。虽然说当了局长,有大办公室,有专车,有秘书,还受人尊敬,但是责任重,约束多,每天有好几百双眼睛盯着你,说话做事都得小心翼翼。太累!而且工资收入还得减少!






  我现在的状况挺好,高级公务员,虽然没有职务,但是只要做好本职工作,生活就轻松舒适自由。这世道真是变了!过去人们都削尖了脑袋想当官,勾心斗角拳打脚踢地往上爬,现在可好,大家都不愿意当官,只能轮流尽义务。这当官的怎么变得跟跑腿的勤务兵一样了……

  梦醒了,我的心中充满了遗憾。我真希望这梦境能够成为现实。但是我知道,在当下中国,想当官的人太多,因为当官有太大的诱惑,不仅有权有势,而且有名有利。一言以蔽之,只要当了官,就可以拥有一切。而且,官当得越大,拥有的东西就越多。于是,有才华、有能力、有关系、有后台的人,适合做官与不适合做官的人,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纷纷挤入官场,然后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地往上爬。然而,官职有限,官欲无限。宛如《圣经》所言,“那门是窄的,那路是长的”。于是乎,“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抗;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人生若此,可悲、可泣亦可怜!

  历史经验表明,人类社会中最恶劣的腐败是吏治的腐败,最危险的腐败是买官卖官。诚然,吏治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专家学者就这个问题的研究也有很多成果,但是有一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那就是官职的“供需矛盾”。由于社会中想当官的人很多,所以官职就成为了社会中的“紧俏商品”。在法制不健全的市场中,哪里的商品紧俏,哪里就会有走后门,拉关系,甚至行贿受贿的现象。譬如,当猪肉紧俏的时候,就会有人要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得到猪肉。同样的道理,当官职紧俏的时候,就会有人要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得到官职。于是,不仅市长县长局长处长之类的官职有人在买卖,就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荣誉性“官职”也有人在买卖。然而,当官职成为可以用金钱买卖的“商品”时,官场的腐败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因为行贿上来的官员一定会去受贿甚至索贿。于是,腐败就会像瘟疫一样蔓延,造成一片一片的重灾区--“窝贪”。

  由此可见,假如我们能够降低官职的紧俏性,缓解官职的供需矛盾,我们就可以减少买官卖官的社会现象。按照一般的市场规律,解决供需矛盾可以选取两条路径:其一是增加供给;其二是减少需求。例如,当猪肉紧俏的时候,我们可以扩大猪肉生产,增加供给;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引导消费来减少人们对猪肉的需求,让人们多吃牛肉、羊肉等。那么,解决官职的供需矛盾应该选择那条路径呢?第一条路径显然是行不通的。官职并不是可以随意扩大生产的“商品”。因此,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选择减少需求的路径,即降低官职对人们的诱惑力,特别是那些“肥缺”的诱惑力。

  如何降低官职对人们的诱惑力?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人们在“消费”官职这个“商品”时所能得到或者所期望得到的是什么。诚然,不同的人对做官的期望会有所不同。但是就一般人而言,官职的诱惑力主要在于伴随着权势名利而来的社会成就感。在当下中国,官职确实可以给人带来很大的成就感,而且是官职越高成就感越大。

  其实,人在社会群体中生活,都是需要成就感的。而且,社会也需要为其成员提供恰当的成就感。社会的良性运转需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则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良性心态。人的心态以感觉为基础,且有良性与恶性之分:良性心态主要包括快乐感、幸福感和成就感;恶性心态主要包括痛苦感、不幸感和失败感。在良性心态中,快乐感主要产生于个体的娱乐性活动;幸福感主要依存于个人的婚姻家庭生活;成就感则主要表现为个人事业追求的满意度。由于快乐感和幸福感主要是由个体活动所决定的,而成就感则主要是在群体活动中实现的,所以,虽然社会也应该努力为成员的快乐感和幸福感创造环境条件,但是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主要努力方向应该是提升社会成员的成就感。倘若在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成员都有恰当且均衡的成就感,这个社会就一定是稳定与和谐的。

  官职的诱惑力主要在于它可以给人带来较大的成就感,因此要减小人们对官职的追求欲望,就要降低当官在社会中的成就感。人的成就感具有比较性或相对性,很难确立客观绝对的衡量标准。换言之,只有在与他人进行比较的时候,一个人才会形成明确的成就感。而且,这种比较遵循着“近重远轻”的规律,即离你越近的人越容易影响你的成就感。例如,外国人的成就对一般中国人的成就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在同行业或同单位的人之间则成就感的影响比较大。要降低当官的成就感,就要缩小“官”与“民”的差异。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缩小当官与从事其他行业工作的成就感差异;第二,缩小官员队伍中上级与下级的成就感差异。对于前一个问题,笔者将另文讨论。

  对于进入官场的人来说,升官往往能带来明显的成就感。因此,每个步入仕途的人都希望自己能比别人“进步”

  得快一些,以至于出现了蝇营狗苟和买官卖官的丑恶现象。然而,在政府管理人员中不可能完全消除官职的差异,所以要降低升官的成就感就只能在减少官职的附加利益上做文章,譬如减少官员的特权,降低官员的待遇等。于是,我的脑海中就产生了一个不亚于“怪梦”的想法:晋职不晋级,升官不升薪。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分为10个层次,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设在厅局级以下,有7个层次,从巡视员到办事员。此外,公务员还设有15个级别,与职务对应但有交叉。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在这种制度下,职务对公务员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职务晋升就意味着级别的提升和工资待遇的提高。因此,采取各种手段去谋求更高的职务就是官场上难以避免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笔者建议将职务与级别脱钩,而且只有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依据。具体来说,级别的晋升以资历和考绩为依据,只要按照考核标准完成本职工作,就可以按时晋升级别和工资待遇;但是,晋升职务并不必然晋升级别,而且,每晋升一次职务,就要停止晋升级别一次。换言之,一个人选择晋升职务,就要放弃晋升级别;选择升官就要放弃升薪。虽然这并不能彻底改变人们对官职的追求,但是有助于在公务员中达致成就感的均衡,也有助于缓解官职的“供需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买官卖官”的现象。顺便说一句,这项制度若能确立,绝对属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为在社会地位和财富都不可能均衡的情况下,成就感的均衡也具有替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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