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第二章(12)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1:11 18: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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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tb42" class="mar10">  举例:某邮电企业2008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当年营业成本2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会计利润为30万元。企业具体情况:
  (1)支付工资总额230万元(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支付的工资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2)向工会组织拨付了4.6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实际支出了25万元职工福利费,发生了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3)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计15万元.
  (4)管理费用中支付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3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通过中国减灾委员会向贫困地区捐款5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请计算该邮电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该邮电企业会计利润为30万元.
  (2)纳税调整情况如下:
  ①工资支出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100test.com)来源:考
  经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支付的230万元工资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②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限额=230×2%=4.6(万元)
  该企业向工会组织拨付了4.6万元职工工会经费,未超过限额,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230×14%=32.2(万元)
  该企业实际支出了25万元职工福利费,未超过限额,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30×2.5%=5.75(万元)
  该企业实际发生了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限额,超过部分2.05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同时可以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③支付的15万元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④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30万元
  税前扣除限额=(2800 200)×5‰=15(万元)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来源:考源:www.examda.com
  由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大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15万元扣除,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和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之间的差额35万元做纳税调增处理。
  ⑤广告费
  广告费的扣除限额=(2800 200)×15%=450(万元)
  由于实际支出的广告费小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⑥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30×12%=3.6(万元)
  该企业通过中国减灾委员会向贫困地区捐款5万元大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增1.4。
  因此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0 2.05 35 1.4=68.45(万元)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应纳税额=68.45×25%=17.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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