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王静”被判“侮辱罪”的社会启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5: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济南大学生王静因为坚持举报父亲王志华“包二奶”,被利害关系人“李翠莲”以“侮辱、诽谤罪”指控,最终一审法院以“侮辱罪”判处“王静管制刑罚,刑期两年。虽然当事人各方均提出上诉,最终结果还不得而知。但是民众对此案的争议却此起彼伏。王静、王静的父母、还有被王静指控“二奶”的李翠莲似乎都是受害人。这在任何一起法律案件中都是罕见的。

  对于王静来说,被判刑罚不论罪行轻重都意味着是个“罪犯”。将来在社会上算是有犯罪记录的。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在就业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很多领域、对工作和事业发展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障碍。也许一个人的一生就会因为一个犯罪的记录而一生一事无成。

  一个坚持向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屈不挠的正义之举,却换来“两年管制刑罚”这让民众感到不可理解和遗憾。尤其是王静是为了维护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和家庭稳定,向“二奶”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作斗争。她的行为引发了很多家庭妇女的共鸣和同情。王静被判刑让很多家庭妇女和受“权贵”欺压的人们倍感不公和愤怒。

  王静勇于向社会丑恶现象作不屈不挠斗争的精神也让很多正义之士肃然起敬。王静获罪也引起了正义人士对司法审判公正性的质疑。所以说,虽然王静背叛侮辱罪,但是在众多人们心中王静反而成了受害者。

  王静的父亲王志华在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说,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在女儿不停的上告和李翠莲丈夫满大街的“大字报”,以及王静“反二奶”网站对父亲王志华的指责和过激言论压力下,王志华几次要自杀。但是考虑到,自杀反而是说不清自己的清白,最终就痛苦的活下来。女儿和他已经势成水火!

  王志华承认自己为远方的表妹“李翠莲”祖国两次房子。为了避免妻子的多疑,没有告诉家里,因此被妻子和女儿误解“包二奶”。王志华从农村出来,后在部队服役。妻子是城市人。由于老家农村贫困,每次家里人到济南找王志华,王志华的妻子都没好脸色看。王志华妻子和老家亲属关系很不好。王志华认为自己的家里亲兄弟姐妹妻子都不待见,何况远房表妹呢?因而在表妹李翠莲到济南为家人求医过程中,王志华就秘密的为李翠莲租了两次房子。

  王志华说的情况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在过去很长一个时间,城乡差距较大。很多农村出来的青年人,在城市和城里的女孩子结婚后,城里的妻子往往不能和农村的父母、兄弟姐妹建立好关系。因而夫妻关系始终有一层阴影。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城里女孩子嫁给农村出来的男子,包括城市男子娶农村女孩为妻的情况。这是现实社会中城乡差距客观存在,城里人歧视农村人的一个社会文化背景。

  尽管王志华的妻子否认了王志华所说的,自己和农村兄弟姐妹关系不好的说法。但是王志华说出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这个很难被否认。这也是王志华夫妇离婚的一个家庭背景因素。王志华的妻子以为丈夫是个负心汉“包二奶”,抛弃了妻子,不可原谅。

  王志华妻子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王静在母亲的思想影响下,坚信自己父亲王志华“包二奶”。为什么父亲偷偷为“李翠莲”租房子?邻居还看见父亲和李翠连共同出入“出租屋”。而“李翠莲丈夫”也到处上告妻子和王志华有“私情”、加重了王静母女对王志华“包二奶”的确信程度。

  客观的说,王静由于年轻不够理性,所以对很多问题的判断和思考都不成熟。单纯的以为父亲王志华长期不回家就怀疑父亲“包二奶”。而一系列事件的巧合又让王志华是否真的“包二奶”的事实让人扑朔迷离。王志华为李翠莲秘密租房子,甚至被王静母女撞见;李翠莲丈夫对王志华的“控告大字报”;王志华两次坚决地和妻子离婚;邻居证明王志华和李翠莲共同出入出租屋等等事件,都让王静母女确信王志华“包二奶”。

  法律上要证明一个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这也许是王静不懂的地方,也可能是王静的母亲没有考虑到对女儿将来影响的问题。不能因为一男一女进了房子,就断定这一对男女发生了“性行为”。强奸犯罪和重婚等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说一男一女出双入对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

  男女性行为的发生证据是证明男女两性关系亲密程度的唯一标准。王静母女载指控王志华和“李翠莲”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不能拿出两人有“性行为”的确凿证据。在此,王静母女关于王志华“包二奶”的说法就不能成立。法律上也不能确认这样一个事实。除非王志华和李翠莲二人承认。

  对于李翠莲来说,王静母女已开始没有把直接的矛头对准自己。只是王静在举报父亲“包二奶”最终无果而终时,在自建的“反二奶‘网站上,对父亲王志华和李翠莲展开了偏激的言论。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名的情况下,一个女人被人冠以“二奶”头衔,并有辱骂言词。网站在媒体报道下,网友的关注和对“二奶”的指责颇多。李翠莲也是受害者。

  李翠莲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害。李翠莲以侮辱、诽谤罪指控王静也是符合情理。至于李翠莲从安徽老家到济南,周围的群众对她的贬低,或歧视可能不像网络流传的那样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刑法中一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定性标准。

  王静指控父亲王志华“包二奶”,对李翠莲造成的人格侮辱能否到达刑罚责任的要求,关键要看实践中李翠莲家乡或经常居住地居民对李翠莲的褒贬评价,以及这种褒贬评价和王静的“二奶”指控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如果一种违法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事实。但是情节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不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这就是从刑事违法性的社会危害程度来讲的。

  王静在未成年时期,遭遇到了父母的婚变。由于思想还不够成熟,陷入了举报父亲王志华的“包二奶”的偏执行为。王静的母亲不能够充分考虑女儿年龄还没有成熟起来,性格和判断是非能力还不够理性,因而纵容了王静不断地对父亲王志华的举报和控告。甚至在网站上用过激的言论对父亲王志华和李翠莲关系做出推测和判断。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王静的行为既伤害了别人的名誉权,也伤害了自己。现代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而离婚过程中的子女抚养和监护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无论哪一方最终取得子女的监护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王静就是千万个离婚家庭子女的典型代表和写照。父母离婚不说、还误导自己的孩子牵涉进成人复杂感情生活。这样做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还影响了子女今后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离婚似乎是成年人一个轻松的话题,殊不知父母图自己一时的痛快,却害了自己的孩子。有多少单亲家庭的孩子成了问题孩子?婚姻家庭问题不能单单的从夫妻双方的随心所欲开始,而要有对自己女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王静现在还不知道“两年管制刑罚”以及“侮辱罪”判决一旦被上级法院重新肯定,对自己将来的工作生活的严重危害。她还在信誓旦旦的表示,无论如何将来要坚持将指控父亲王志华“包二奶”的违法行为进行到底。殊不知,父母早已离婚了,还纠缠父亲“包二奶”还有什么法律和社会意义呢?

  传统社会有贞节烈女,文学作品和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有感情执着的男女,如白发魔女等。王静今天举报父亲王志华“包二奶”的行为何尝不是呢?王静已经陷入了一个感情的偏执漩涡,证据不足就不能确定父亲“包二奶”事实的逻辑学和法律规则她不能正确的理解。这不能不让人担忧。在此,对王静由于感情偏执所作的过激言论应该给以心里的疏导和思想的教育,而不是刑罚的处罚。否则,刑罚的手段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的。

  现代人的婚姻关系处理不能以牺牲子女的成长和工作学习为代价。王静已经为自己的父母感情问题做出了牺牲,这个代价是惨痛的。王静作为一个学生,一个成长中孩子,没有社会经验不懂得用确凿的证据来识别和判断是非,因而成了父母婚姻关系中的牺牲品。王静在法律上所犯下的错误,情有可原。但是如果对王静的错误不适当地加以制裁的话,法律的尊严何在?无辜者的人格尊严何在?对王静得不恰当言论给李翠莲造成的名誉权侵害,可以给以行政处罚即可,若处以刑罚则有失公正。希望更多的家庭不要重蹈王静一家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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