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其实不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5:5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记得几年前,本人到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事,手持律师执业证到登记处准备登记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你是律师不用登记”,当我与其它要办事的人一样排队进门时值班的保安又告诉我“你可以走绿色通道”,这种待遇确然让我有点受宠若惊而让同行的当事人有些羡慕甚至嫉妒了。

  也许对在上海执业的律师觉得这有什么,你也太有些土了吧!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地事情,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非也,不要笑我这个地处祖国西部的律师少见多怪,就是身处直辖市天津的律师,进入天津中级法院的门有这样的待遇吗?我曾经在同年到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办事,不仅要登记连律师执业证也被质押在门卫室。虽然,中国的律师同处在一个国度使用同样的法律,持有同样盖有司法部公章的律师执业证,但受到的待遇真可谓天差地别!不为别的,单就这一点让我们真切地羡慕在上海作律师的同行。

  尽管进门的程序不同,作为律师最终我们总要进法院的大门,总要履行同样的代理职责或办理相应的法律事务,但千万别小瞧这种进门过程中的不同待遇,它决然不会仅仅只是一种感觉上的差别。这其中有很深刻的理念上的差别,其实,律师在法院和法院领导者心目中的位置以及律师在社会中与其他公民的区别也表现在这细小的差别中,学界总是想把法官检察官律师并列在一起统称为“法律人”,然而在这个“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现实中又如何呢?许多地方不要说社会公众是否接受这种说法,首先就连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在思想上不认可。

  一年多以前,律师要进入兰州市中级法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办公楼有大厅但登记处却偏偏设在院子侧门里,值班人员坐在高出院子地面二十公分左右的值班室内,居高临下的看着每一个要从他们窗户与侧外墙不到两米宽院子兼通道进入办公楼的律师和当事人,登记的人要爬到155厘米左右高度的最多有15厘米宽的水泥窗户上填写入门证,这个制度执行得不折不扣即使在寒冷的冬天,早晨上班期间排着长长的队伍也是如此。有时候,律师强调身份后得到不登记地特许,但遗憾的是被坐在办公楼与院子墙角小铁皮房里检查入门证的老头儿挡下,声色俱厉地要求你去补办登记,当你有了这样的经历后,再不会申明自己是律师而要求不登记而进入办公楼了。提到进门登记不得不提兰州中院的另一特色,就是法院办公楼前院子的大门在我的影象中一年四季永远是紧锁着的,而让人们进入的就是处在办公楼后院子侧面供车辆进入的那道侧门。本人曾亲耳听到“这个法院真怪,有正门不让人出入,非让人走后门”的抱怨,也许这是一个第一次要进兰州中院办事的外地人吧,但这个抱怨确实有些诙谐的戏谑的味道,令人玩味。

  现任的兰州中院院长,在许多方面让法院的气象为之一变,可能当事人和律师均有感受。别的暂且不谈,还是说进门这件平常事吧,虽然还是那么一栋楼那么一个院子那么两个门,但法院办公大楼正前面院子的大门从此在上班时间永远是敞开着的,所有办事的人可以大大方方地出入,院角的那个铁皮房象是见证历史一样仍然搁置在原地方,然而铁皮房中的老头和他那满是怨尤无处发泄的目光再也不曾看到,进入大楼后的登记检查由设在大厅里的法警执行,律师可以执证进入办公楼。可能有些人认为这个变化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却不这么认为,它蕴涵着深刻地思想认识、法律意识差别,是一个由落后闭塞愚昧衙门式的作风向先进开放文明尊重公民人格民主法制理念的转变,可能你会说就这么一点事有那么重大的意义?诚然如此,上海和甘肃最大的差别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思想上意识上的,因为有些东西并不必然由经济所决定,完全是领导人的个人思想认识问题。

  有一个也是律师的大学同学告诉我,我们认识的一位大学学长做了他所在县法院的院长,正式上任不到两个月,多年来一些令法官头疼难办的积案全部审结了。他在这个县里作律师十八年,从来没有遇到过星期六星期天开庭的,据说这位学长对办案法官要求的是真正的结案而不是所谓的结案率。试想在这样一个小地方,这位学长塌实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作风,自然很快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认可和称道。

  由此看来,有些事并不是那么难以改变,如果真要想改变,其实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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