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信件耽误获奖 知错即改取得见谅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0: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小王是个文学写作爱好者,每年都有不少的作品刊发在各类文学杂志上,由于勤奋钻研,小王被《作家天地》杂志社聘为特约采编,小王也因此而更加努力写作,今年三月份,他的又一篇小小说《审》被《小小说月刊》杂志社征文办审定并郑重推荐为决赛入围作品,六月份第二届“黄河杯”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奖赛评委会回函通知。可是小王并不知晓其作品被选入决赛,偶而在一次帮助单位传达员刘某整理档案时,发现了《小小说月刊》大赛评委会早就寄来通知的信件,信还被他人私拆过,小王找到负责收发的刘某问明情况,刘某承认是自己拆开看了,要将信转给小王但没曾想把这事给忘记了,小王因此十分生气,而刘某却显得若无其事。

  日常生活中确有一些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事件多有发生,给公民的通信权带来了一定危害,但行为者往往认为这只不过是件小事,朋友之间同事之间看看信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这种认识是十分危险的,我国《宪法》第四十条、《邮政法》第一条、第四条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均规定了公民通信自由权不受侵害的内容,为防止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将因发生这类行为情节严重的做以犯罪论处。

  法律规定的“隐匿”他人信件,指行为人将他人信件私自截留并隐藏的情形,“毁弃”信件是指行为人将他人信件毁掉或丢弃的情况,“非法开拆”是指行为人未经法律或信件所有人许可,将他人信件私自开拆并阅读的情况,这些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

  通信自由权争议发生之后,小王委托律师通过与刘某心平气和的协商处理,刘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向小王赔礼道歉,并承担了必要的精神抚慰金,小王也对刘某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谅解,刘某从中吸取了深刻教训。

  公民依法亨有自由地与他人通信的权利,除书信外,通常还包括利用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传递工具进行通信的自由,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还包含通信秘密。


相关文章


中国封建时期义务本位法制现象评析
检察监督的思索
“同性恋不能登记结婚”不妥
浅谈缺席判决制度
扣留信件耽误获奖 知错即改取得见谅
拆迁热的冷思考
唐朝司法制度点评
如何看待“真人发泄吧”?
服刑犯人能否结婚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