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继明:法律是一种思维的幸福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9: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思维的幸福呢?我曾经提到过,LSAT成绩是美国法学院JD项目的门槛,主要考察你的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看你这个人思路是否清晰。其实,这才是考察一个人的潜质,思维上的潜质。

  写作也是一种思维的外化和表象。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该知道如何去发现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沿着什么样的路径进行分析,推演下来会得出何种结论。也许有人说,这种逻辑推理之下的法律思维太枯燥。不过,在我看来,这种法律思维融入了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则、伦理与情感,加上了“生活”的佐料,沉浸其中,自有一种思维的幸福。

  我读博士时,曾代理过一桩刑事案件。虽然以前没有做过此类案件,但我就按照我对于法律思维的理解整理案卷、收集证据和理顺辩护思路。后来,法官告诉我说,我给他的案卷材料是他办案三十年来见过的最好的律师卷。事实上,我几乎将检察官的所有证据材料都进行了重新核实和筛选,从它的每一个环节去找问题。主要是分析检察官的论证逻辑,看看检控方的证据链是否存在裂缝。






  一旦找到这个裂缝之后,就把它撕开。诚然,某个检察官会尽量把这个裂缝掩盖起来,往往还会笼统地、甚至是做一个假的链条。比如说这根链条是铁的,上面有一个裂缝,他将这个裂缝用木头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刷上黑漆,然后告诉法庭,称这根链条已经形成。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对这根链条进行核实,看证据链是否能够环环相扣。当你发现这根链条有问题时,就需要把这个裂缝撕开。当然,这得需要你自己深入调查研究,找到这个裂缝,然后才有可能将这个裂缝扩大,大到让法官可以清晰地看到它。当这根链条在你的手上断开了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赢了这场官司。这种成就和喜悦,往往要高于案件本身,是一种由衷的自我认同与幸福。

  的确,当你忘我地投入某一案件,在无数个夜晚去思考某个环节到底该如何去操作,某些证据该如何去获取的时候,你能够体会到,思维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幸福。并且,一旦你在这个思维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然后因为这个问题的发现,你获得了认同,幸福的感觉会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当你赢了这场官司,你的当事人在欢呼,你一个人轻松地走出法庭的大门,你的心理在享受,享受这个过程,享受这种经历。这一过程和经历,实际上是法律思维的历程。当你在运用这种法律思维时,你的背后影响的可能是一些人的命运,可能是几千万财产的分配,也可能是一个企业的兴衰。这些,都托付在你身上了。过去,我们强调它是一种责任和担子,很沉重。事实上,法律规则及其运用,无论哪一方当事人,也无论官司的输赢胜负,当你的法律思维经过司法程序的千锤百炼之后,就得出了一种社会生活样态的真实,或者称“法律的真实”。即便有时输了官司,接受这种真实很痛苦,但它毕竟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是一种规则意识下的“痛并快乐”!
  我想,无论是法律实务的训练,还是与之相关的法学学术训练,都包含了一种论证,一种推理,特别是一些实证的分析,它们都能培养出你的思维习惯,培养出综合各种因素、把握各个环节、站在不同立场进行思维的习惯。一旦法律思维的习惯养成,幸福将不自觉地融入你的生活之中。

  当然,法律思维习惯的养成,还包括提高感知社会的能力,可称之为“知性能力”。因为法律本身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对社会的理解力与观察力是理解法律的前提。对社会的了解,对社会问题敏感,就会增强你的法律思维能力。比如,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但它是这么一个抽象概念。怎么去把握?婚姻是一个社会的细胞,很复杂的,包括小孩的抚养、老人的赡养、财产的分配等。对于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来说,很难判断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很难处理其中的社会关系。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社会阅历,超越纯粹个体感情因素之后,再去把握婚姻所具有的社会性,你的判断和推理才能沿着一种合理的走向去延伸,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判决。可见,研习法律,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知识,需要对社会有所感悟,从而提高我们对社会的领悟力,寻找或者拓展自己在这个社会的发展空间。

  一个法律人,应当是很精明的社会人,因为你知道这个社会的运行规则。这就是一种由思维带来的幸福。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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