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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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5年我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类别
(一)申请人员范围:我校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或拟聘专职教学人员。
(二)申请人员类别:根据申请人员本人学历和职称情况,共有5种类别:
1、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全日制师范毕业;
4、非师范毕业;
5、自考、函授师范毕业。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三)《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任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副教授、教授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
  (二)全日制师范毕业人员和自考、函授师范毕业人员另须提供:
  1、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如: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一份。
  (三)非师范毕业人员另须提供:
1、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3日;
  2、报名时由单位统一提供申请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报软盘或发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花名册用Excel制表,格式见附件1。
  (二)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及考试
  经研究,我校将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列入新补充教师的岗前培训。自2004年8月以来新补充的未参加该项培训的教师,均须参加培训。如往年已取得《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可不参加培训及考试。
  1、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1)报名时间:7月13日(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同步)
  (2)具体培训时间另行见人事处网页通知。
  2、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
  (1)报考
  ①报考时间:7月13日,(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同步,报考人员在申请人员花名册中注明)
  ②报考人员按规定需交纳相应的考试费每人50元外,须提交以下材料:
  a、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复印纸复印);
b、报考人员个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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